而且查的更严,要求他们每日必须保证保量的完成。
谁都不许偷懒,就算给大队长送再好的东西,大队长收下之后,还是一样的严厉。
一连干了几日。
温慕宁脸色都变得憔悴不堪,尽管体力值,
现在已经直逼成年男子的力量了。
但是因为要早起晚睡,干的全是体力活,
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的,好在这几天,饭吃的不错!
每日中午的时候,
看着程千宇给她送过来的白面馒头,
或者是玉米面和白面掺杂的面做成馒头,
或是做成疙瘩汤,
里面还加了香油,吃着格外的香,有胃口。
大家吃着杂粮干饼子,心里恨极了她。
温慕宁她们一家之前是村里最穷的,穷的只能每天现挖野菜去吃,
现在比她们任何一家吃的都要好,
偶尔吃一顿还能理解,顿顿白米饭大白馒头,大家早就心里眼馋的紧。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了。
大队长媳妇儿突然到她家,让她去赶海,
“慕宁,现在到了赶海的时间了,你们赶紧准备准备,我告诉你们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就在南山脚下那一片海,那里鱼非常的多,就是有些偏僻,不过偏僻不怕,
大家都在一个村子里,也没什么好怕的!我保证只要你去,
你肯定能抓到大鱼,跟着大家一起抓,说不定只能捞到一些小虾米!”
大队长媳妇拍着胸脯连连说道。
【叮!收到大队长媳妇的建议,去南海边捡鱼,完成建议奖励一只山上落单的瘸腿野猪。】
大队长媳妇看着温慕宁那张脸。
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不明,她的小儿子这几天吵着嚷着要娶温慕宁。
温慕宁这狐狸精长相她可不敢给儿子娶回来。
整个一搅家精,
更别说温慕宁还嫁过人,她男人不在家,她说不定已经是个破鞋了。
这次把温慕宁那张狐狸精的脸毁了,看她还怎么在村里招人惹眼。
南海那边很偏僻,实际上那里鱼多不多,
她不知道,但那里有大片的橡胶林,经常有野猪去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