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譚承向外又睨了眼,冷哼:「還買了吃的?」
「嗯。」
李識宜惜字如金。
他擠上洗手液,雙手慢慢搓。譚承扳過他的下巴,用帶著一圈牙膏泡沫的嘴霸道地親了他一口:「算你識相,還知道要討好我。」
「……」這種人的心理簡直不可能出現任何問題,因為任何時候他都有一套精神勝利法。李識宜推開他,匆匆把嘴唇洗乾淨,譚承盯著他,得意地微笑,「上午陪我去定幾身衣服。」
李識宜瞥他,感覺自己面對的是一隻花孔雀:「你還要買?」
光是放在這裡的西服他就有十幾件,相比之下李識宜總共就那麼兩三身,厚羽絨服更是只有一件。在他的觀念里,衣服夠穿就行了,夏天幾件T恤,冬天一件羽絨服,到了車行還有工作服,根本不需要花置裝費。
譚承卻是完全不同的消費觀。
男人嘛,誰不追求個面子,何況他還是個有頭有臉的男人。一身幾萬甚至是十幾萬的衣服,那作用就跟豪車名表一樣,無形中抬高身價,在談判桌上也對自己有利。再說了,他爸譚振江年輕時還曾買過私人飛機,後來是迫於高壓形勢,低調處理掉了,要不然譚承可能就不止是愛玩車這麼簡單。
去商場的路上,李識宜坐在副駕一言不發,譚承握著方向盤,時不時瞅他一眼,昨晚的陰霾早就煙消雲散了,心裡還喜不自勝。
想想看,李識宜一個直男,不愛買衣服也不愛逛街,但他還願意陪自己出門,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心裡有我,愛老子愛得要死,只是嘴硬不說而已。
不一會兒他就哼起了調。
李識宜抬起眼皮掠他,心想這人是不是這幾天在家憋壞了,出趟門高興成這樣?
到那以後,事情有些出李識宜的認知。原來有錢人買衣服不用自己試,自有模特穿著一身一身的行頭展示,而譚承只需要舒舒服服地往沙發上一坐,聽著各種恭維之詞,享受各種服務即可。
李識宜內心對這樣的生活很反感,但他也明白,對於店裡這些殷勤的店員和賣力工作的模特來說,譚承這種客人意味著飯碗、提成、獎金,他既不應該開口說什麼,也沒資格在心裡厭惡什麼。
所以在看完了幾十身行頭後,譚承問他意見,他並不違心地說:「都不錯。」
「那就要前兩套,還有最後一套灰的。領帶幫我搭幾條,包好了送我公司去。」
一旁的品牌經理順著就道:「從沒見譚總您帶朋友來過,看您朋友的氣質,想必偏好簡潔低調的,我家有幾件品,無論剪裁還是樣式都不張揚,您朋友穿上一定是特別合適。今天您來都來了,要不就再花點時間看一看?」
譚承下巴揚了下,對方會意,馬上招呼模特去換衣服。但李識宜反應很淡:「不用了,我沒有需要穿這些衣服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