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警方的审讯,四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们竟然还试图狡辩,声称并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致人死命。】
【他们甚至表示,之前也曾多次这样做过,但从未生过命案。】
【最终,一人被判处死刑,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两人因未满十八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十年。】
。。。。。。
“这是在开玩笑吗?”
“为什么未满十八岁之人的刑罚这么轻?”
“难道这就是后世的未成年人?”
嬴政愠怒的脸色中带着一丝疑惑。
大秦的律法对未成年人罪犯,有着一套极为严格的法规。
众所周知,秦朝的法律是非常严苛的,并不会因为罪犯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在大秦,是否成年的标准取决于身高,不论年龄如何,一旦身高过六尺五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身高未达到六尺五寸的未成年人也并非完全免责。
秦律中还明文规定,假如未成年人犯下死罪,虽暂时不会怎么样,但待其成年之后,还是会执行。
后世华夏难道是等着他们成年之后,再执行吗?
这几人罪大恶极,不会因为未满十八,就能逃脱律法制裁吧?
还是说这几人不是主犯,所以惩罚力度不大?
嬴政有些迷惑。
然而片刻之后,却是一声无奈叹息。
就算杀了他们几人又怎么样,也换不回庄老的性命。
也无法挽回因此而陷入停滞期的大豆研究工作。
更无法挽回华夏后世的国运!
。。。。。。
“为什么不都杀了!”
“这几人死不足惜!”
朱瞻基怒不可遏。
如此严重的后果,怎么只有这么轻微的刑罚!
有期徒刑三年和十年,这不是闹着玩吗?
既然几人已经读书识字,明了是非,就应该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未满十八岁,就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