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水刀尖一挑,这一块肉钱便被挑上了天空,按规矩,这第一刀是用来祭天的。
一般五百刀的犯人都是剐钱肉,也就是一片肉有铜钱大小,而三千六百刀的,那就得用鱼鳞剐了。
倒不是怕一个赫连镛身上剐不下三千多片肉,毕竟一只京城地道的烤鸭都能片下一百零八薄片呢,纯粹就会怕伤口大了止不住血,人很快就死了。
这三千六百刀可是至少要剐三天的。
何三水自顾自换下一把新刀。
凌迟在犯人身上的头三刀一定要用新刀,这是行当里的老规矩,何三水当年跟着师父学时,首堂课就是用刀的礼法。
第二刀来得很快,又将赫连镛的右乳给削了下来,何三水将这块胸脯头用力摔在地上,发出啪嗒一声。
“第二刀!”卒子在一边报数,第二刀是谢地。
何三水暗骂这个卒子不懂规矩。
刽子手不是个好干的活计,首先要掌握割肉的分寸,判下的刀数,一刀不能少,一刀不能多,历史上也曾有过记载,一个犯人在被凌迟后,其家属当场清点肉块时发现多了一刀,于是上诉朝廷,那施刑的刽子手便被下令处死了。
因为凌迟饶三刀的规矩,是用以彰显天、地、人的慈悲,平白无故少饶一刀,是天不慈悲还是地不慈悲,抑或皇帝不慈悲?
那肯定是刽子手找死了。
所以这行当后来索性放弃了数肉的习惯,每割一刀便丢到地上,时不时会有野狗、乌鸦和老鹰将那些人肉块叼走分食。
看戏的老百姓此时已经全都噤住了声,把守的京兵们也木讷地看着何三水施展他干净利落的俊俏手艺。
何三水将那块肉倏地一下向天上抛去,高高跃上天,仿佛停滞了一般,接着飞快地砸向台下的人群,啪叽一声掉在一个癞痢头上,那人怪叫一声,两手胡乱挥打着脸,受刑的赫连镛还没有失禁,他却先吓得屙了裤子。
一只野狗从人群中窜了出来,用鼻子嗅了嗅地上的皮肉,接着伸出舌头将那片肉卷起来叼在口中,细细密密的尖牙嘎吱嘎吱地嚼起来,涎水粘在胡须上,亮晶晶的,看起来它吃得十分满意。
监司刘大人眼见这一幕,乐了。
想起一段前朝往事。
当时离朝还未入关,太祖皇帝率领大军数十万,直逼京城,太祖皇帝对一位翼朝武将十分欣赏的,曾多次劝降,那名武将死守城门,竟短暂逼退过离朝军队。
而就是这么一位本该配享武庙的武将,却在太祖皇帝退兵后被朝中大臣弹劾私通卖国之罪,翼朝末代皇帝听信谗言,将其判处凌迟极刑。
而当时观刑的百姓见到这武将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的凌迟场面,非但不怕,反倒争相从刽子手手里抢刚剐下来的钱肉吃,有的争抢不到,便高声呼价购买,还有人为争抢刚开膛取出的肠胃大打出手吗,只为生啖就酒。
鲜血从这些“吃人的人”的齿颊之间流下。
还有的因没有抢到或买到肉的百姓,将其遗骨架以刀斧碎磔之。
相比之下,刘大人觉得现在的百姓真是太胆小了。
但是胆小了好啊。
所有百姓都这么胆小的话,那天下就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