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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简修文和刘康民两人,家乡是偏北方一点的省,两人其实更加偏爱面食。

但观市这边,面食虽然也是主食,但占据的比例不算大。

两人平时为了节省时间,制作面食的次数也就比较少。

况叶自己的话,面食和米饭都爱,但这几天除了吃了一顿面食,其余时间都是稀粥,也有些馋面食。

考虑一下,他就准备做一顿面食,这也是他唯一会制作的面食。

原本的时空,况叶的家乡和观市其实离得不算远,生活风俗和口音都有些接近。

虽然如今他带着原身本来的口音,但和周围的老乡交流,基本上是能够听懂的。

这也是他来到九大队后,看似已经开始适应的原因之一。

而他如的饮食习惯,自然也和当地差不多。

他之前领的口粮,小麦占据了三分之一,面食是他们几个知青重要的日常饮食。

但对于面食的制作,况叶却不太会。

原本的时空,他吃的面食在煮之前,基本上已经是半成品。干制的面条、自带酵粉的面粉等。

如今制作一顿面食却没有这么方便。

虽然小麦已经提前磨成面粉,但酵是一个耗时间,且考验技巧的事情。

而况叶其实并没有酵制作的经验。

哪怕是原身的记忆中,也没有相关的技巧。原身在况家虽然是最不受宠的那个,但作为一个男孩,其实接触厨房的时间不多。

而且原身的家乡,是靠南边一点的潇省,面食虽然也吃,但却不是最主要的口粮。

况叶唯一会制作的面食,弄起来到不算麻烦,不需要怎么面、不需要擀面,只需要掌握好揉面时的水面比例就行。

这道面食,还是他跟着自己的爷爷学的。

儿时和爷奶生活的时候,因为爷爷并不常做饭,但每一次做饭的时候,况叶都非常感兴趣。

这道被称为“麦秋儿”的面食,他因为好奇,自然也跟着爷爷学会了,成为了唯一会制作的面食。

“麦秋儿”其实应该是面条的一个变种,但它制作方法要简单些。

面粉中加上适量的食盐,加入约面粉重量45%的水,然后把面揉成一个光滑的面团,之后就放到一个浅口的盘中备用。

等到锅中的水烧开后,直接以筷子为刀沿着盘着的边缘,从面团上按压分割出一条条,长度约三厘米左右,最粗的直径约半厘米的面揪揪。

面揪揪两头尖中间粗,在沸水中如同小鱼儿。

手脚快一些的话,盘中的面团用不了多久就能全部下水,等到锅中的面揪揪全部浮到水面,这“麦秋儿”就算是煮熟。

期间可以和煮面条一样,在其中加入不同的配菜。

晚上除了这道“麦秋儿”,况叶还准备了带回来的三个肉包。

直到简修文他们下工回来,他才起锅烧水,水开后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灰色面团,动作十分娴熟的下面揪揪。

把带着蔬菜的“麦秋儿”舀到碗里,简修文他们也收拾自己,连忙过来帮忙端碗。

等两人把三碗面食端过去,况叶从陶锅中取出热好的肉包,也跟在他们后面走到饭桌旁。

“这是?”

刘康民和简修文看到陶碗中的肉包,不由的一愣。

“今天赶集,好久都没尝到荤腥,正好这包子可以解解馋。”看到两人虽然馋,却没有直接伸手,况叶从陶碗中拿起包子,往两人手上各塞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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