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这可不是吹得。
何况秦凡已经好一阵没吃过野兔肉了。
。。。。。。
细长的烧烤钳子上,串着三只野兔。
李斯还没从上一刻抽身,就被一应炊具渐迷人眼。
银色烧烤签子,泛着介于鱼鳞与宝石之间的光泽。
小巧的搪瓷缸,比姑娘家梳妆盒还精致,杯中雪梨咕嘟咕嘟。
“这是煮肉用的鼎么?”
“即便把六国的能工巧匠召集起来,也做不出这么薄、这么小巧圆润的白鼎。”
搪瓷缸上,有现代印刷工艺刻画的牡丹花丛。
那栩栩如生的工笔画,是李斯从未接触过的艺术。
李斯刚撕破脸皮,不好意思直接点破。
但旺盛的好奇心,已经让他快不能自已。
至于蒙恬,身为老将,也没忍住咽了口唾沫。
蜂蜜经过烘烤的焦糖香气。。。。。。
孜然辣椒完美融合的麻辣。。。。。。
虽然呛鼻,却愈发欲罢不能!
“呵欠——”
蒙恬第一次闻到麻辣香气,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但这对于吃货秦凡来说,这点子辣度不算什么。
“这是什么炊具?”
嬴政好奇地望着烧烤的东西,随手一指。
秦凡一一回答,却没留意到,三人愈发频繁地咽口水。
经过半小时的加速烘烤,野兔肉快出锅了。
秦凡用刀子划开表皮,油脂喷涌而出,像是小喷泉似的。
色、香、味,几乎都在同时攻击着三个秦国人。
他们哪见过这玩意啊?
尤其是辣椒和孜然,任何肉类碰上这两调料,就是蘸鞋底都好吃。
偏偏,又是秦朝无法获取的美味。
秦凡割下一小块肉,放进嘴里,满意地笑了。
就在这时。
一个低沉声音响起:
“孤,可否也品尝一番?”
堂堂一国之君,开创盛世的存在,竟然主动求肉吃!
秦凡抬起头,用清澈的眸子望着,说道:
“这个嘛。。。。。。”
“当然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