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瞎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跟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
。。。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昨夜,李逍交代的那个里长一家一家的跑,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到了。
大家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一大早就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