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花渐离即将走出小院时,一道略显着急的声音叫住了他,“小公子请留步。”
闻言,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花渐离的脸上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他早就看出这三个人的想法了,虽说他们三人是乞儿,但他们三人的头脑不比常人笨,否则,怎么可能活到现在呢。
虽然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这前提是要有个聪明的脑瓜子。
花渐离握紧拳头放在嘴前,故意咳嗽了几声,这才转身,一脸迷茫,“你是在叫我吗?”
“小公子,方才所言当真?”
“当真。”
三个乞儿互相对视一眼,这才礼道:“小公子,我们愿意留在这里。”
“这样才好嘛!”
花渐离说完便走向三人,拍拍最前的乞儿,问道:“我看你们三人当中就数你的伤势最轻,来,跟我讲讲你们三人叫什么?”
“小公子,我叫狗蛋,他叫虎子,他是二狗。”
闻言,花渐离摸摸下巴,“你们三人的这名字没福分,要不改个名吧。”
“我们这名也是旁人乱叫的,时间久了,便留下了,如今改了也好,烦劳公子了。”
“我看你平平安安的,就叫小安吧,至于他,跛了一条腿,就叫小福,他,右眼也治不好了,便叫小贵。”
听到这三个名字,白毛的狗头低垂,一脸无奈,这起名字的能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差!
但没想到三人对这名字喜欢得紧,只听他们齐声道:“多谢小公子赐名。”
白毛瞥了一眼笑嘻嘻的四人,果不其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审美眼光如此相似!
“来来来,大家都是兄弟,别站着,坐下吧,给我讲讲你们为何受了如此重的伤?”花渐离坐在柴房门口的石凳上,示意大家别客气。
小安连忙让小富小贵坐在石凳上,自己则坐在花渐离左侧,“小公子,是这样的,我们三人自幼无父无母,生下来便是乞丐的命,因而从小流浪在盐官的各处,想要在这世道活着,总得与旁人打打交道。
这次,我们三人也是命好,遇到了小公子这个贵人,这才保住了一条贱命。
我们也是与别的乞丐争抢食物而被重伤的,这么多年,挨打也习惯了,只是没想到这次受的伤如此严重。
家常便饭之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么多年的苦难说得如此云淡风轻,花渐离不禁高看了小安一眼。以他的性子和脑子,若生在普通人家,再读点数,命运不会是如此这般。
“行,既然你们不愿再提起过往,那我便不再多问,我尊重你们的选择。”
闻言,三人眼中充满了惊愕。
他们,好像从没有被人如此对待过!
自打有记忆起,他们便在盐官大街小巷四处流浪,他们也想过去做别的营生,可那些人一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就开始赶人了,根本不给他们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