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庭了,你二位到底進不進來?」
第578章這都是一家子什麼人
曹金花才不管蕭美娟當不當城裡人呢,她現在只想一門心思救兒子,在她心裡女兒可沒有兒子重要。
當初要不是想著周平安在省城裡有關係,能給他們解決住的地方,她也能跟著沾沾光,離自己兒子近點,她也不會給周平安錢。
哪知道那王八蛋屁本事沒有,還被人打了,自己親爹親娘不待見,家裡的房子又破又小,還不如他們在村子裡住得舒服。
就這麼個廢物,也就蕭美娟還眼巴巴地指著他,她才看不上。
還是那句話,她要救出蕭富貴,帶著兒子回村子裡過日子。
郭子銘不認她兒子也好,要不然,她真是要連送終的人都沒了!
曹金花一點也沒覺得郭子銘不認蕭富貴這事是什麼壞事!
進到庭審現場。
律師跟法官說的話,曹金花是一句聽不懂,不過當問到家屬是否願意賠償受害人一定的經濟損失以換取原諒時。
曹金花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了。
時隔一年多,曹金花總算見到自己的兒子,看著蕭富貴被剃光的腦袋餓得下巴都尖了的臉,她心痛不已。
「法官大人我願意賠,多少我都願意賠,只要別讓我兒子坐牢什麼都成。」
「……」
這話一出,吳勝利直接冷哼出聲:「法官大人我不接受和解。」
吳勝利的律師也走上前:
「法官大人,這是受害人養傷期間所花費的住院費、營養費、誤工費還有精神創傷所帶來的精神損失費。」
「……」
最後根據醫院開的證明,吳勝利的腿傷會給他帶來嚴重的後遺症,所以治療費是終身所需。
「醫生說,凡是天氣轉換我的腿骨都會出現疼痛的情況,輕則酸痛難忍重則不能下地行走。」
所以不管是在量刑還是核定賠償款上都需要參考醫生的意見。
最後法院判定,蕭富貴惡意傷人致他人重傷落下輕微殘疾,賠償受害人一千一百八十塊。
考量蕭富貴被抓之後毫無悔改之意,在與受害人協商和解期間,多次言語諷刺跟辱罵受害人,法官不作輕判認定。
依法判處蕭富貴有期徒刑三年,立即執行。
蕭富貴一口氣沒倒過來,差點暈過去:「法官我認錯,我知道錯了,我再賠錢,我多賠錢……」
他起身想撲向吳勝利,可是被身側的公安按住:「老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