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是一件痛并快乐的事情,好在两个都是相对懂事的类型,弘昼并没有太花时间。也就是每日作息时,年纪轻的两个就会黏糊撒娇。
尤其是长生。
永璧乖巧的挪了绣墩坐到弘昼面前,眼看弘昼长手长脚的给梳理头发,长生则展开双臂将自己挂在弘昼身上。小姑娘身上香喷喷的,小脸鼓了鼓,“阿玛,今天要去哪里?”
“带你们去商行街区逛。”
小姑娘眼眸一亮,“好好好!逛街街!”
虽然才刚刚出门,但是外面的世界只要见过一次,就足以让小姑娘记在心上。像这种开开心出游,不用规矩和读书,两兄妹别提多高兴了。就算是长生,也不可能天真烂漫的。不过她年纪小点,加上弘昼要求不多,所以平时只是会耳濡目染一些。永璧看着很是羡慕,但可惜小姑娘从小就不是文静温顺的性子,更是巴不得这么出来就不回去了。
听到弘昼说,她的声音更是扬高,原来的睡意更是散的干干净净。
“嗯,不过出门要牵着阿玛的手,谁要是放开了,下回就不带出来了。”
“牵,牵!”
三岁的小姑娘不停的应和重复弘昼的话,明明还没有走,她就迫不及待的就要爬过去牵着弘昼的手。好在小辫子梳的容易,弘昼自己给自己梳理都弄出点门道来了,帮别人就更不要说了。
其实他没有想着留大长
发,但正好气候上不停的转凉,短发就会把脖子空出来。弘昼干脆扎了个高马尾,有点江湖打扮的样子。
等到上街的时候,路人就看到街上一便服男子出行,左手一小辫稚童,右手一丱发女童。身后再簇拥着一众人,那姿态模样俨然就是某富贵人家初来乍到。这要是看上了眼,撒钱还不容易?
于是一路走着,只要稚童和女童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一阵喧闹。
出来做生意的人,必然就有一道手艺。若不是手艺精湛,那就是唱卖唱得好。
“李记白水羊头家的好羊肉哩!”
“徐家金鱼!”
“王麻子刀剪!”
“喝粥嘞,喝粥嘞,十里香喝热的嘞。炸了一个焦嘞,烹得一个脆嘞,像个小粮船,好大的个儿嘞!”
“油炸的果子,油又香欸,面儿白,皮儿酥,吃进嘴里赛烧鹅欸。还有水饭豆子多啊,汤清豆儿绿肠肚香呦!”
声声叫卖,混杂着充斥在整个接头。从小锦衣玉食的两孩子看得目不转睛,虽然有些摊子看着有些嫌弃,但神情难免好奇向往。这条街一路走着,弘昼亲眼见到两个默默吞咽口水。
“阿玛?”
两个小声的喊,眼睛看着水亮。
弘昼抬手摸摸头,不过长生的小揪揪让他只能摸后脑勺,“想吃什么?”
“那个!”
“那个!”
两人异口同声,指着不同的摊子喊道。弘昼顺着看去,身旁的侍卫见此过去打探。不是他过于小心谨慎
,实在是上回自己在常常去吃的摊子上吃,结果都会闹得肚子疼。要是他跑的慢点,说不定就要在众人面前丢人了。
他都这样,那小孩子怎么受得了?
就算有他个别的缘故,但他还是想要仔细点。这年头的医学始终落后,弘昼不想拿自己的孩子来冒险。按照古代人看来,他所有的孩子都没有安全。也就是永璧到六岁,等回宫后就可以正式给他排序齿记在玉牒上。
但六岁有什么用?
一辈子还长着,弘昼不仅要操心学业,更要仔细他的身体问题。
父母这份差事总是要麻烦点,但好在自己良苦用心也有回报。两孩子不闹腾,默默地等着侍卫那里把关之后,便见汗阿玛牵着他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