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给你踏入娱乐圈的机会。
可以帮你提高你的专业能力。
甚至也可以给你一些资源。
不过你得帮我赚钱。
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你想利用逍遥传媒更进一步。
想成为像上官怡心这样的天后级别的艺人。
不好意思。
必须签霸王合同。
而且在逍遥传媒,签了霸王合同的人拥有资源的优先支配权。
说白了就是。
签了霸王合同的才是逍遥传媒的亲儿子。
当然,在众多临时工艺人中。
愿意签霸王合同的肯定是少数人。
不过这也是苏洵设置这两种合同的另一个目的。
精英肯定是少数人。
不可能所有人的都能成为天后、影帝。
而愿意签霸王合同的人。
她的内心对音乐或者表演肯定很坚定。
这样的人培养起来。
更容易成就天后、影帝。
而到目前为止。
逍遥传媒真正签了霸王合同的。
也就只有三个、不四个人。
上官怡心、伍石、董灵韵。
以及上官伶儿。
没错。
在戏腔赛结束之后。
上官伶儿便正式加入了逍遥传媒。
而且直接签的霸王合同。
对于这点。
不管是上官伶儿本人。
还是她的师傅舒徳望都非常赞同。
霸王合同,听着好像挺吓人。
其实这个合同也就限制了艺人在娱乐圈的展。
如果不是崇尚成为偶像明星赚大钱的人。
这个合同其实是非常好的。
毕竟有逍遥传媒做背景。
艺人可以全心全意的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
就比如上官伶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