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九,转眼距离韩亦辰给凤凌烟治腿已经过去三天。
花倾城听从韩亦辰的建议,在玄医谷多住几天,打算等凤凌烟的腿脚伤势愈合稳定,再出回花桥村。
“爹,在想什么呢?”
酉时,韩亦辰再次来到凤凌烟的房间看他,此时沐离歌、司徒烨、于小天、司乘风等人也都在。这几日,韩亦辰每天早中晚都亲自过来帮凤凌烟揉捏腿脚。
“三郎,你来啦!这几日辛苦你了,你看那窗外的夕阳多美!”
窗户前,坐在轮椅上的凤凌烟循声转过头,慈爱地看向从门口款款而来的韩亦辰,并朝他微微一笑。
“爹,您莫不是在想念祖母祖父他们?等您腿好了,我就带您回去看他们。”心细如尘的司乘风十分贴心地说道。
“每逢佳节倍思亲。阿风,我的确是有点想家了。只是母亲、父亲他们如今年纪都大了,不宜大喜大悲,过些天你且先修书一封,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再告诉他们我还活着的事。”
凤凌烟虽然也想早点和家人团聚,但考虑到自己母父年事已高,不能受刺激,便打算一步步来,不好操之过急。
“爹考虑得甚是周到,如此确实更好。”沐离歌也点头表示赞同。
“凤老将军和木老爷子老当益壮,身体都十分康健,我前些日子才刚见过他们,爹您不用担心。”司徒烨也出声道。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爹,你放心,贫僧……我会每日都替凤老将军和爷爷诵经祈福的!”
凤凌烟身后的于小天双手合十,念了句佛语。也不由想起了当初失忆的木兰瑾在花家老宅将他当成亲孙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时的场景。
“凤大公子才貌双全、名满天下,离歌自幼便听闻过,尤其是他不但才华横溢,而且写得一手好字,其墨宝更是一字难求。爹,您何不即兴挥毫一番?”眼见凤凌烟沉浸在思念家人的伤感之中,沐离歌适时移开话题。
“是啊,爹,我们也很想见识见识凤大公子的墨宝风采。”
司乘风面露微笑,言语间已经来到房中的书案前将一张纹理均匀、光平绵软且细腻的上等宣纸铺开,并用镇纸压好。待磨好墨后,司乘风就推着凤凌烟的轮椅来到书案前,并将一支上乘的狼毫笔呈递给他。
“好。想我凤凌烟被困忘情崖底十六年,我也很想知道如今还能写出几分从前的水准。”
接过狼毫笔后,凤凌烟轻挽袖子,将手中的狼毫笔饱蘸浓墨,接着便见他的右手在书案上灵动地挥舞着,笔走龙蛇,须臾间便写下了力透纸背、笔势活泼雄浑、汪洋闳肆的“落日”两个字。
“凤大公子果然名不虚传!”
沐离歌看着凤凌烟在宣纸上落下的容与风流、刚似铁画、媚若银钩般的字迹,真心赞叹道。以凤凌烟如今的身体状况,坐在轮椅之上尚能写下如此气势磅礴的字,可想而知,当年在他全盛时期,又该是多么令人惊艳啊!
“不服老不行了!”
凤凌烟略有些失望地看了看自己那十六年没握过毛笔的手。
“听倾城说,你们几个皆是人中龙凤,如今何不以落日为题,一人写一句,凑成一诗?也好让我见识见识,我这息夫们的才气和墨宝!”
这几个臭小子!他才刚和女儿相认,还来不及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就不得不和一堆息夫分女儿的关注。女儿把他们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刚好借此机会考考他们……
“既然爹有如此雅兴,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韩亦辰看了看窗外远处天边的瑰丽晚霞,以及那逐渐西沉的落日,便来到书案前,以狂草写下龙飞凤舞的第一句诗:暮霭沉沉绮落霞。
落笔后的韩亦辰唇角微勾。倘若每天都能和倾城一起看落日晚霞,该是多么幸福呀……
“我也来。”
司徒烨脑中闪过天郎记忆里昭阳国波澜壮阔的大海,随即也来到书案前,提笔用俊逸的行楷字体写下第二句诗:水天一色滚流花。
司徒烨心里寻思着,不知何时也能和花倾城一起在海边看日出日落……
“韩三哥和司徒二哥妙笔生花,乘风也来献丑了!”
一袭月白锦衣的司乘风,翩翩然来到书案前,但见他轻挽广袖,媚眼如丝,略作思索,随即便勾唇一笑,洋洋洒洒在纸上写上第三句诗:月升日落环秋夏。
(司乘风:倾城,能与你携手同看这尘世浮华,乘风此生无悔……)
司乘风的行书字体犹如行云流水、游云惊龙,像极了他那英俊潇洒、倜傥风流的翩翩才子气质。
静候一旁的凤凌烟,看着俊俏的息夫们写下的妙句一个赛一个优秀,心中甚为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女儿的眼光着实是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