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
榆县,某大排档。
三个男人正围坐在一个小圆桌旁,哈啤酒,撸串,顺便聊一些很刑的话题。
罗大状几杯啤酒下肚,脸色微红,看着姜白开口道:“姜白啊,假如你女朋友……”
“罗大状,我没有女朋友。”
罗大状眼睛一瞪:“假如!”
“哦,好。”
“假如你女朋友问你,她和你妈妈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你怎么回答?”罗大状问道。
“嘶!”
姜白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虽然他没有谈过恋爱,但对于这个世纪难题还是有所耳闻的。
先救妈妈吧,女朋友肯定生气。
先救女朋友吧,心理上这关也过不去啊。
貌似怎么选都不太合适。
“真有女的会问这种问题?”姜白龇了龇牙。
姜晨点头:“真有,哥,赵蓉蓉就问过我。”
“那你怎么回答的?”
姜晨理直气壮的说道:“我就说先救我妈啊,妈妈只有一个,女朋友没了还可以再找。”
“这话到头了弟弟。”
姜白竖了竖大拇指。
“你的选择没有错,但理由不对。”
罗大状缓缓摇头,随后在姜白兄弟俩求知若渴的目光注视下,缓缓道来:
“先说结论,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救妈妈!”
“救女朋友属于道德义务,救妈妈则是法定义务。”
“如果母亲掉河里,子女有能力救助而见死不救,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但如果是女友落水而男友不施救,只会受道德上的谴责,你可以骂他是个人渣,但他不构成犯罪。”
罗大状轻轻推了推眼睛,微微笑道:
“当然,如果领证了那就另当别论。”
“这时候就是典型的义务冲突,妈妈和老婆同时掉河里,救谁都对,救谁都不对,但不管怎么选都不会构成犯罪。”
姜白兄弟俩嘴巴都张都老大。
好嘛,这个世纪难题终于有解了。
当然了,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肯定不能这么直白生硬的来说。
这个话题结束后,罗大状似乎来了兴致,接着又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话题。
“抢劫罪里面有一种严重情形叫持枪抢劫,那如果推着一门山炮抢劫怎么算呢?”
“我二十多天没吃饭都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可以吃,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这叫什么,紧急避险。”
“有个女的放狗咬我,我把这个女的给咬了,这叫什么,正当防卫!擒贼先擒王,狗我是打不过的,但收拾那个女的还是绰绰有余。”
“……”
姜晨一边吃着烤腰子烤韭菜,一边呵呵傻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