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四千万!
以范海天的工资,哪怕不吃不喝不花钱,也得七八十年才能攒够这么多。
这怎么解释啊。
范海天脑子飞运转,狡辩道:“我在老家后院挖出了一箱金条,然后把金条卖了换钱……这不犯法吧?”
老林都笑了,这种蹩脚的谎言怎么好意思拿出来的?
“挖到金条?那你倒是说说看,挖到多少斤?什么时候挖的?卖给谁了?卖了多少钱?什么时候卖的?”
面对这一连串的问题,范海天自然是无言以对。
如果事先收到风声,他可能还有机会安排一下,编一套看上去更加合理可信的理由。
但警察突然出击,直接把人给扣回来了,哪里还有提前准备的机会。
范海天支吾了半天后说道:“都过去好多年了,我记忆有点模糊了。”
“你知道四千万能买多少黄金吗?”
老林抬起右手比划了一下。
“差不多一百千克,也就是两百斤!”
“两百斤黄金啊,这是什么概念?范海天,你觉得你这种鬼话,能糊弄得过去?”
范海天喉咙滚了滚,脸色变得煞白,额头也直冒冷汗。
但还是没放弃。
“我又没说那些钱全是黄金换来的,黄金只换了几百万,然后我还买彩票中了两次一等奖,对了,我还炒股,也赚了,有问题吗?挖黄金犯法还是买彩票犯法,还是炒股犯法?我都是靠自己本事赚的钱,我,我问心无愧堂堂正正,你凭什么审问我!”
见范海天还在负隅顽抗,老林眉头一皱,向着身旁的小陈摆了摆手指:“给他普普法。”
“是,师父。”
小陈点头,随后看向范海天说道:“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
“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这个罪名,叫做巨额财产不明罪!”
老林接着说道:“听到了吧?我们现你的财产明显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有权责令你说明来源,如果你解释不清楚,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海天顿时脸色剧变。
整个人都不好了。
“范行长,别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了,你真以为随便扯两句瞎话就能糊弄过去?”
“我劝你啊,认清自己的处境,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对了,如果你能检举揭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就是立功表现,对你减刑会有很大帮助。”
老林经验丰富,深谙讯问要领。
先摆出证据,占据主动地位。
接着以犯罪后果进行威慑。
最后再指出减刑的明路。
一步一步,逐渐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这个案子,虽然还有很多事情不明,但老林心里已经猜的8九不离十。
范海天的这些巨额财产,恐怕有一大部分都是别人送的。
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行贿与受贿。
这案子,值得深挖!
老林就是要以范海天作为突破口,挖掘出对他贿赂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