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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法拍房里住着人一问租期四十年(第4页)

万一花大几百万买个房,结果原户主死活赖着不搬,你咋办?

或者即便是搬出去了,隔三差五的过来给你家泼油漆,扔臭鸡蛋,也足以搅和得你不得安宁。

你还别不信。

你想啊,这自家房子都沦落到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了,原户主能是什么善男信女?

一般人还真不敢入手这个法拍房,就怕惹上无尽的麻烦。

“你这位朋友,心可够大的。”姜白摇了摇头,问道:“是不是这房子出什么问题了?”

允姐气愤的说道:“是啊,房子一直被人霸占着,死活不搬走。”

果然。

这购买法拍房碰到不要脸的人的概率,可太大了。

一般人可能干不出这种没皮没脸的事儿来,但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那能是一般人么?

这种人可能别的本事没有,但脸皮绝对是修炼得炉火纯青,刀枪不入,厚度堪比城墙拐角处。

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对了,这房子是因为什么原因成了法拍房的?”姜白问道。

法拍房一般有五种产生方式。

第一种是由商业贷款产生。

购房人或企业向银行贷款购房或用于企业经营,但不能如期如数偿还时,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物进行拍卖变现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第二种是由民间借贷产生。

比如:张三借李四钱款,约定以自有房产抵押给李四,到期如不能还款,根据规定,李四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产,也无法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达成和解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抵押物,通过拍卖变现来还款,并向法院出示抵押证明或借款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第三种是由金融犯罪产生。

金融罪犯在刑事案件中的房产所得进行查扣,通过法院进行拍卖,变现后返还给受害人。

第四种是由司法没收产生。

比如:涉及刑事案或者贪污的犯罪嫌疑人,没收其名下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房产,该房产依法可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种是由无主财产产生。

指的是无人认领的房产,拍卖所得需上缴国库。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总得先知道基本情况。

允姐说道:“安琪跟我说过,那个房子原来的户主,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破产了,欠了一屁股饥荒没钱还,法院就把他的房子强制执行拍卖了。”

“哦……”

姜白缓缓点头。

这应该属于第二种,民间借贷。

初步看起来,这事儿应该不难解决。

侵占罪嘛,姜白可不陌生。

表舅杨俊平不就因为这事儿进去的?

想到这里,姜白说道:“这个房子已经是你朋友的,他们霸占着不走,这应该涉嫌侵占罪,你朋友要是愿意的话,不但可以把房子收回来,还能把人送进去。”

“要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允姐无奈的说道:“可现在房子里住着的是租客,是从原户主手上租下的房子。”

“还说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就算安琪买了房子,也无权终止他们的租赁合同。”

“而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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