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船上。
伪装成社会名流的老妇人,宽大的衣服足够藏起许多珠宝……假如宾客名单不是阿尔弗雷德写后他一一确认过资料,说不定他会相信这位凯瑟琳·玛丽·蕾娜斯真的是一位欧洲贵族的珠宝商人。
暴露她真实身份的,其实是侍应生撞到她时,她下意识的伸手去扶了一把。
最有趣的部分在于,其实挂满大衣内侧的珠宝依旧不是她真心想要的战利品,那些是用来应付警察和保安的幌子。
并不是说有机会的话,她就会不偷,而是在被发现的时候交出它们,掩饰真正的目标。
海洋之心,那艘着名的启航即沉没的厄运之船仅存于世的几样宝物。
泰坦尼克号上幸存女主角的钻石项链。
直到她的伪装被揭穿,面具不小心掉下来,她依旧从容不迫,当故意佝偻的腰板挺直,臃肿的衣服褪去,紫色的皮衣和面具在她身上与王冠无异。
她又那么像一只猫,骄傲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敢于冒犯她的胆大妄为之徒。
真好笑,明明她才是犯错的那个。
两人的交手过程乏善可陈,最后以她丢下伪装和赃物,开着救生艇逃走结束。
他站在船上,遥望失手但并不显得失望的她,又低头看向支架卡槽被破坏,与项链整体分离的钻石,耳边除了抓痕,还有她傲慢讽刺的语调。
“你以为打扮成蝙蝠就能吓唬人吗?疯子才会打扮成该死的啮齿动物!再见,蝙蝠!”
他握住每个切割面都熠熠生辉的海洋之心,随后将其收起。
暂时收好它吧,毕竟珠宝盗贼哪怕失手,也会招来更多同行,对于博物馆来说,展览和打响名气的目的已经达到,暂时将收藏品寄放,或者卖给哥谭首富都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还会再见的。
————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街上。
所有人都在尖叫,试图伤害他人,掠夺他人,原因不一而足,为了他人手中的一瓶清水,一根热狗,一片叶子。
在地震的大背景下,一切行为都可以被理解。
或者也不需要理由,在哥谭,伤害和掠夺别人算什么呢?
她穿着风尘女郎的打扮,既不会显得太过太过廉价,也没有高档到让人望而生畏。
();() 廉价的妆容无法激发别人的贪欲,高档的妆容则让人不敢觊觎。
在哥谭生活总得聪明些,哪怕是小聪明,毕竟城市的实际统治者并非政府,并非那些脑满肠肥的富人,而是黑帮。
她似乎还记得,以前不是没人想要拯救哥谭,不过谁会真心实意地去拯救哥谭?扶持金,救助金……那些款项化作黑帮份子枪里的子弹,刀叉下的牛排,还能变成什么?
真正奔波在穷人区,去查看每个基金会运转,去关心每个街头巷尾流浪汉和儿童的人,哪怕他们是哥谭首富,是真正的好人,依旧被哥谭本身所吞噬。
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死在无人知晓的无名小巷,事后黑帮们互相打听,富人们互相打听,到底是谁出手做成了这样的一个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