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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2 章(第4页)

活之外一无是处的家暴莽汉,一个高颧骨刻薄面相,却总挤出慈爱表情的干瘦女人,一个漂亮年轻还身负荣誉的女孩。一定要喜欢一个的话,你会选谁?

选择其他两个的,我尊重你们的审美,和看待事务具有多面性的良好态度,没品的东西!

总之,我很喜欢我的姐姐,要是她不经常发病,我就更喜欢了。

她很不正常,小时候还好点,最多是在我问她要不要离家出走的时候,用看傻子的眼神看我,还给我头来两下,让我物理清醒一番。

我也曾经抗议过:“为什么要把我关在这儿!”

伊莎玛涅又给了我一拳:“因为你病了。”

我气笑了,揍我不够,还骂人!

或许是我恰逢叛逆的年龄,又或许是我的确不想继续在这个破地方呆着,我三番五次向伊莎玛涅强调:我们离开渡鸦之丘吧。

接着,我的疯子姐姐才开始用独属于她的疯狂说服我:“到最后,我们还是只能回来,回到这个「家庭」。”

前面的废话我没听,就记得这一句。

我想离开渡鸦之丘,一部分是出自叛逆,一部分是想要伊莎玛涅别那样扭捏,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确受够了这破地方。

我相信没有哪个从外面进来的人能忍受,稍微列举大家就能明白,这里的人对待笑容,有极高的宽容度。

要是这样说还不够明白的话,那么就让我阐述一个案例——

当我和学校的蠢蛋起了

争执,只要我笑得比他真诚,不管事实就是我把他揍的鼻青脸肿,教徒都会偏袒我。

很多次我都在思考,是不是因为我长得比较好看,才会得到这样不公正的对待——是很爽没错啦,我必须承认这一点。

在没来到渡鸦之丘的时候,面临那些魔鬼的紧追不舍,时刻把我拴在裤腰带上的男人这样说过:

「没用的丑小孩,为了救你我差点命都没了,你还苦着脸给我看,赶紧笑一个,让我批判一下。」

我很会笑,即使在男人死的时候依旧在笑,他没再和以往一样批判我,在他的血泊上,我看到了自己的笑容。

没长眼的臭男人,我哪里丑了?我笑起来简直是一绝!

不长眼就别看了,你这辈子也看不到比我笑得还好看的小孩了!

我这样想着,合上他死前依旧看向我的眼睛。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被教徒带去了渡鸦之丘。

所以其实我很适合渡鸦之丘,要是把笑容化为生存的筹码,我是货真价实的大富翁。

可我不喜欢这里,在这里我会不自觉想起那个眼瘸的男人,他才应该出现在这里吧,然后对着这些人的笑脸大骂特骂,太丑了,真的太丑了。

可是他早就死了,真烦,那我不就成为他心中最丑的那个了吗?

——我不想笑了。

伊莎玛涅说她要结婚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和谁?不会和你镜子里那个莱温吧?渡鸦之丘允许和自己结婚吗?

当然,我没说出口,想也知道我会被制裁。接着,我见到了她的未婚夫,那个被我的「父母」看不上的男人。

我想我知道伊莎玛涅为什么会喜欢他。就算她自己潜意识觉得这不算是爱……她脑子一向有病,懂个屁的爱。

天塌下来这也是喜欢,我说的!不然她怎么不和被她检举的那堆歪瓜裂枣结婚呢?别搞什么情感剖析,我这样聪明的高质量人类只看现实。

不过这个未婚夫也算不上好看……我指的不是五官面相,而是他给我的感觉。

这个未婚夫会在伊莎玛涅面前挤出很丑的笑容,明明是优秀的长相,笑起来也应该是好看的。

很难以置信,我觉得他好像我,来到渡鸦之丘之前的我。

当你的尊严被一个人艰苦维系着,你拼命想拿出能反馈的东西,那个东西怎么可能好看的起来,绝对充斥着讨好和卑微,但你没有办法,你只有这个。

可恶,原来我之前也笑得这么难看吗——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可恶,那个眼瘸的男人原来喜欢我啊——这是我的第二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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