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颂梨之所以知道这些,是游历过他们保存下来的宗祠得知的。
百越,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民族,一直到后世,他们很喜欢拜神。
在那些民族文化氛围浓郁的区,你叫年轻人五点起来上班,他可能会迟到然后辞职,但但是,你要叫他五点起来拜神迎老爷,他们可能三点就已经到达战场了。
薛广贤一直留意着吕颂梨的神情,现她在得知自己是俚族人时,她神情竟然丝毫没有变化,更看不到有一丝丝鄙夷的存在。
对此,他心里是满意的。他二十多岁的时候,选错了一次,这次,他决不允许自己再错。
“薛先生既然打算留下,那以后咱们就是一个锅里搅勺的了。别的不说,日后大家须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能随意抛弃同伴。”
这边,散了的弟兄们三三两两干自己的活去了。
刚才副队一起散的时候,安慰了大家两句,告诉他们,对薛薛的去留,自有上面的人考量,他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他们想想也对。
胡光聪叫住了自己的手下,“朱大壮,过来!”
朱大壮小跑着过来,“什么事啊副队?”
胡光聪压低了声音问,“昨晚,你确定那小厮不会被你那一刀给弄死了?”
昨晚,临走前,为了给他们的队伍多争取一点时间,他们在离开之前将那小厮给打晕了。
后面世子爷见了,直接让人给他在胸口补一刀,最好是靠近心脏的,但人不能死。因为这样才合情合理。
于是他就想起朱大壮这小子了,捅刀的事就交给了他。昨晚匆匆忙忙的,回来后也是各种忙,这会有空了,他总要问问情况的。
“诶呀,副队,你就放心吧,我之前是杀猪的,有三十年的经验了,猪都不知道杀多少头了。我那一刀,保证那小厮死不了的!”
“副队,你要相信我的手艺。我插刀的时候,偏离了他的心脏半个指节的距离。你就放心咯,我保证没捅到他的心脏的,甚至连心脏皮都不会破。”
啪!胡光聪实在忍不住了,给了他一下。
朱大壮捂着头,“副队,你干嘛打我?”
胡光聪吼他,“你他娘的今年才三十二吧?杀猪就杀了三十年?你两岁就能提得动杀猪刀了?你咋不说你在娘胎里就会杀猪了?”
朱大壮考虑这个可能性,“这——也不是不可以。”祖传手艺,会也不奇怪,对吧?
编,你就编!“行了,知道你没把人弄死就行。”胡光聪将人打走,再说下去,他要被这混小子气死。
在接下来的论功行赏中,薛广贤主动放弃,不参与,不使吕颂梨为难。
侦察队的士兵们满意他的识,杨威镖局的兄弟们则没那么理直气壮,因为昨晚他们好些人确实喝高了,虽然在杀敌的时候,他们可卖力了,也杀了不少敌人,但是得意忘形了也是事实。
薛广贤对于他们的态度很无所谓,他所追求的,从来就不是金钱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