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的时候,一贯表现良好,两次得到嘉奖。退伍回到原籍,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哪怕她一遭受高利贷的压迫,一遭受李豪的骚扰和胁迫,也忍气吞声,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先后五次向城关派出所报案,想要得到保护。”
“但是,她失望了。”
说到这里,卫江南的眼神,在城关派出所所长李翔远的脸上扫过。
李翔远急忙低下了头。
“而李豪又是什么人呢?”
“这就是个坏分子!”
“从小就不务正业,甚至连初中都没上完,就在社会上胡混。当了二十年的流氓地痞。在小柳巷,梁家巷那一带,不少老实群众都受过他的欺负。这一点,从当地群众联名请愿就能看得出来。”
“如果,这个案子,最终向凤娇并没有反抗成功,而是被李豪得手了,那么我请问,谁才是必须遭受法律制裁的那个人?”
“毫无疑问,肯定是李豪。”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们为什么要苛责被害人,要苛责向凤娇,要让她一个女孩子,来承担这一切后果。她明明什么都没做错!”
“所以,我的建议很简单,这个案子,就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
“至于李豪的家人,小柳巷梁家巷那边的一小撮人要闹,那也无所谓。”
“我们堂堂公安局,难道会怕了他们吗?”
“就因为怕麻烦,怕闹,我们就选择妥协,就选择让无辜的群众来承担这一切后果,合理吗?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果真如此的话,法律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我们罗平县公安局,有什么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