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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他突然像想起了什麽似的,眼睛里闪出了光芒,“哦,忘了。”说著他掏出了钱夹从里面抽出了几张钞票,递给我。“这够不够。”

我扯开嗓子笑了起来,差点把刚刚好不容易忍住不掉下来的眼泪激出来。

“不够。”把钱摔到了他的脸上,我喊了起来。

“那我只有这麽多。”他捡起了钱又一张张塞回了钱夹。咧著嘴笑了。“那你说怎麽办?”

我冷静了下来,默默地看著面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有著我最欣赏的鼻子和最不欣赏小巧的嘴。

“滚。请你滚行吗?”我慢慢地说,转过脸来升起了车窗户。

我从那个黑暗的路边一直坐到清晨,直到回到这所房子仍不能平静下来,似乎又回到了飞儿刚跳楼的那个状态,撇不开的飞儿,撇不清的思路,想哭想笑,想大声叫起来。无法入睡,头痛欲裂,甚至常常被那个人搞得自己不知道昨晚的那些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要不是身上还残留著他留下的印迹和身上隐隐的痛感,我一定以为自己又像过去一样,沈浸在哪个梦里还没出来。

知道了那个医生叫梁恺,知道了那十个月帮我走出困境甚至给我指出了一条明路的人是梁恺,知道了卖了那所房子後也许不再有机会见面的男人叫梁恺,知道了那个时时响在耳边时时影响著我的生活的人叫梁恺。知道了这几个月常常想起有时是万分想念的人是梁恺。

可昨晚那个一本正经却是真正欢场老手的人也是梁恺。那个终於把我的自尊和自信碾成粉末的人也是梁恺。

他说,如果烦了就放下,他就像是一盏明灯,点亮了我许久不敢触碰的黑暗,他在我心里散下一把种子,让我希翼等著它怒放成花朵。可他却让我在他转身的那一刻看到了他真正的模样。

回到宋宁的房间,躺在他那过分精致过分干净的浴盆里,我看著香皂架子上的那个粉色的小捏子,再看看池子里零星飘著的毛发,心里一阵恶心,正想用捏子把那些东西夹出来,盆底竟然还有好几块非常明显的血迹。我终於撑起身体像个杂技演员一样趴在马桶上把原本就没吃多少东西的胃清了个干干净净。

强撑著发软地身体找到手机,没怎麽多想就找出了号码打了过去。

“阿明,把那个混帐医生的详细资料给我一份。”

听到那头骂骂咧咧,咕咕哝哝,似乎被搅了清梦,声音一声比一声高:“烦不烦啊,妈的两天没闭眼了,刚闭上就碰上你这瘟神,你还以为你是大爷呢吧,操,什麽鸡巴东西,等著吧-------”

我的脸白了。我从没想过有一天阿明也能不耐烦地毫无顾忌嫌弃我。想想当年我们好歹还一个饭盆里争过食,一个锅里搅过粥,宋宁这才走了几天,不说宋宁了,宋宁是他老板,可阿明是打我还没出道时就认识了,就算我们不同路了,他成了经济人,这麽多年的情份好歹还值个几斤几两,难道这近十年的旧情他也不要了。也许,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只能吃点白饭,还臭毛病一身的人,要不是现在宋宁还给阿明发著工资,我相信他绝对的敢当即摔掉我的电话。

听到手机里木底拖鞋踩在地板上啪嗒啪嗒的声音,我早没了刚刚的那一身怒气:“算了,阿明,不用找了,你继续睡吧。”赶紧挂掉手机。

“你他妈的耍我吗,妈的,真是疯子!”阿明发聋溃耳的声音还是在我按掉了那一刻传了过来,吓了我一大跳。

疯子,他说得太对了,我就是疯了才会幻想,才会中了魔的去那个的半个,才会天真的去痴想一段感情,才会觉得总有人会夺走我的寂寞。

寂寞的人是可耻的,我现在就是即可耻又可怜。

蒙头睡到第二天天快黑了才起来,後面似乎肿得更严重了点,连走路都成了问题,随便找了点消炎药抹上,又口服了两片。硬撑著到酒店里打包了饭菜,还专门买了一盒老莫的点心,很小心地挪上了车。

每个周五,是我固定和蓝翔吃饭的日子。蓝翔是我弟弟,信息工程大三的学生。

把车停在学校门口,像是小偷一样悄悄溜进了蓝翔的学校,尽管里面的路熟得就像自家的菜园子一样,我还是浑身不自在的从一群群的学生身边走过去,生怕有点什麽就能引起他们的注意。我害怕进学校,虽然我像个真正家长一样自豪著,为蓝翔能进这所有名的大学自豪,但更多的是无所适从和羡慕。

可以说,我高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了。虽然履历表上写著本科,那是当年公司为了需要专门掏钱买来的文凭,一个知名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给我增加了很多竞争的法码,实事上,我连那所身处异地的大学校门朝哪里开都不清楚,要是真去了那个地方演出,都是能躲多远我就躲多远,生怕哪个过於认真的人问一些可能令我哑口无言的东西,尽管这方面的训练从来不少,我也口若悬河地脸不改色的谈过那个学校的哪个老师,怎麽的善解人意和语众心长,和我所谓的校园生活如何的多姿多彩,事实上那位老师是公司一个董事的同学,见到我一幅心知肚明的随你怎麽吹的大度,可那种睁著眼睛说瞎话的滋味的确太折磨人了。

所以每次穿行在真正校园,走在那些真正的学生身边,我就像一个偷盗者,小心翼翼又万分惶恐。

学校正值晚饭时间,蓝翔宿舍的其它的同学都出去了,看到蓝翔耳朵里塞著p3听著什麽,看到我来也一幅大不咧咧的样子,我的脸一沈一把扯了下p3,到耳边一听,竟然是英语,叽哩咕噜一句也没听懂,脸一红又挂了回去。

“六级过了没?”小心地坐在床上,呲著牙把牛仔裤的裤缝扯了扯,让那条边棱离开了股缝,才敢使力气打开饭盒。

“当然过了,也不看看你弟弟我是谁。”蓝翔得意地往我身边一坐,一只手伸过来就开始捻起了我的耳垂。他从小就爱弄这个,我们差六岁,小时候一抱著他,他的两只手就拽著我的耳朵,说我长了一对又大又肉的耳垂,摸起来特舒服。

我推开了他,把饭盒递给他。看著盒子里的排骨和桂鱼,蓝翔拿起筷子没一点形象大吃特吃起来,看到我坐得一本正经连腰也板得直直的,转过了头问,“你怎麽不吃?”

吃。我摸摸肚子,早就前胸贴後背了,我倒是想吃,可哪敢吃。早上醒来光撒泡尿差点没让我痛晕过去,别说吃了,水都不敢喝。

我摇摇头,“吃过了。”

“给我杯水。”小少爷啃著骨头大手一挥,我就得拖著这幅废掉了的身子做牛做马。

想想当年带著蓝翔到这个城市,因为自己一直不是自由身,只能把他扔在寄宿学校,从初中到高中,每两个星期像放风一样把他带出来玩玩,如果碰到去外地,一两个月出不来都是常事,後来等我有条件让他和我住在一起,蓝翔又上了大学,自己也不愿意住出来。现在每每想到过去去学校接蓝翔,看著那个瘦瘦的孩子满脸的期!和欢欣鼓舞,心里就像刀割一样,他从没给我抱怨过,一次都没有。三年前港大提前招生,蓝翔的所有评分排在了第二,稳稳的进了港大,可那时候正是我人生和事业上的低谷,他一点也没犹豫就放弃了,毅然留在了这个城市陪我,所以现在我倍加珍惜那些我能付得出的东西,哪怕是付出全部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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