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支著下巴看著李洙荷的背影消失在門後,又悠悠地喝了一口酒。
唔,大不了就留下來洗杯子嘛,也算是是一種體驗!
這樣想著,她看到台上的駐場小哥拎著吉他離開,沒一會,那個位置就被一個熟悉的人所取代。
穿了簡單的白色短袖襯衫和米色長褲的男人坐在高腳凳上,抱著一把吉他,不知從哪裡弄來了一頂黑色的棒球帽,帽檐壓得低低的。
他看起來有些緊張,偏頭清了清嗓子,然後才朝著河沄浠的方向看了一眼。
喝酒的客人倒並不在意台上的人是不是換了一個,依舊輕聲交談著。
吉他「噔」地一聲,活潑又歡快的旋律響起,河沄浠挑眉,一下子就想到他要唱的是什麼歌。
《喜歡喜歡》
充滿節奏感的前奏過去,李洙荷腳尖輕點打著拍子,開了口。
「在初次遇見你的那天
拿著三支黃色玫瑰
露露拉拉向著村出發
我的心撲通撲通直跳
他的嗓音偏低,和原唱的風格大相逕庭,河沄浠聽到他唱第一個音就蹙了下眉,但眼裡還是漸漸帶上了笑意。
和之前的駐場小哥一比,李洙荷的唱歌技巧可謂是差了一大截,發聲也有點不穩,但能聽出他非常努力地在唱好。歌曲漸漸走向高潮,他沒再低頭看弦,而是直直地望向河沄浠的方向。
「喜歡你啊
非常喜歡
想把我的一切都給你
只是對你
我不想再掩飾自己的心
河沄浠在他的目光里,無暇估計他又彈錯了幾個音,唱低了幾個調,耳畔一點一點爬上紅暈。
心臟仿佛在應和著音樂的節拍,充滿律動地鼓譟著,前排的客人也察覺出什麼,交頭接耳著往河沄浠這邊看,臉上都帶了善意的笑容。
河沄浠忍不住低下頭,可低沉又真摯的歌聲仍不住地往耳朵里鑽,她從未如此深刻地體會到原來這歌里重複了那麼多次「喜歡」,多到她心尖發顫,耳垂髮燙。
最後一個音落下,李洙荷站起身來鞠了一躬,然後就帶著吉他下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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