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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信诸天神佛吗(第2页)

孙不理难得惆怅,他语气平平不似在倾诉,倒像是在说很平常的事情。

“明德十七年,那时候我还是北地的兵,家乡来消息说妹妹要成婚了,我便请了假快马加鞭的赶回去。”

“我的家乡在泰山郡伏羲县

的孙贤村,虽然不是很富裕却也能够温饱,我满心欢喜的回去,父母兄弟都喜笑颜开。”

“家里挂了红布,都在准备妹妹的大婚,原本是件喜事。”

“过了几日我发现村里的老人似乎少了许多,问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五年前的新任县令欺他们村都是老弱妇孺,圈地盖他的私宅山庄,让村里的人无地可种;

里正去郡守府告状,却被关了起来再也没回来;村里组织人要上京,还没出泰山郡就被抓了;

后来村里的人都怕了,便只能认了,那几年里村里的老人五个有三个都是饿死的,而这三个里,有两个都是家中男丁在军中服役保家卫国。”

孙不理说到这里就笑了,及其嘲讽:“在战场上拼命的人,又如何能想到自己豁出去性命保卫的家国,连他们的父母都容不下。”

恶人一旦拥有了权利,私欲膨胀只会更恶。

“父母原本不想告诉我的,只想参加完妹妹的大婚之后赶快离开,远离这是非之地。”

“但我的家乡变成了这样,我战友的父母兄弟被奸人迫害,如何能坐视不理。”

“于是我收集了证据,准备带回去交给上官,请他代为向陛下请命。”

“只是不巧这事传了出去,那人土皇帝做惯了,自是穷凶极恶,亲自带了人来了孙贤村,他手下的衙役好不威风,手里的刀在阳光下泛着光,又冷又寒。”

“他真的很嚣张,扬言要屠村,

我只觉得可笑,然后我就杀了他。”

“我一个漓川军校尉,会怕他一个小小的县令?可笑。”

“县衙无人做主,我直接带着县令的头颅去了郡守府投案自首,好像这个县令是盛京哪个大人物的亲戚,总之最后我还是被捞了出来,只是在牢里的时候伤了眼睛。”

孙不理笑着道:“老子真是命大!”

杀了朝廷命官还能活,可不就是命大吗!

孟辞归:“他的确该死。”

孟辞归说的非常中肯。

朝廷中虽有设立监察院,但监察百官之人亦逃不过人情世故,是人都会有私欲,官官相护这句话并不是说说而已。

但人有好坏,官自然也是。

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孙不理说这些也并不是为了得到认同,他只是想说。

他看向孟辞归道:“所以这只眼睛瞎了也挺好。”

长教训,也能让他守着他的初心。

孟辞归点了点头,好奇的道:“所以你出来之后就去做了山匪?”

说起这个孙不理可就有话说了。

“我原是没这个打算的,后来去以前兄弟的家里溜达了一圈,发现朝廷给的伤兵补贴根本不够生活,更何况还要养一大家子,大尧境内多少伤兵,朝廷管不了,总要有人管。”

孟辞归:“可你也管不过来。”

孙不理:“能管多少管多少吧,我也只是个人而已。”

尽己所能,只能如此。

孟辞归了然。

这事本该是朝廷做的,但朝廷下发下来的抚恤金能够

完完全全到伤兵手里几乎不可能,一层层剥削下来还能剩下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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