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动作透着一股子优雅矜贵,把做饭的阿妈看得直乐,喜欢赵凌都快过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赵凌身侧,时刻注意着他脚下的路,有些草盖的地方是土坑,赵凌是识别不出来的,昨天就差点摔下山。
“凌,你还是想不起来家在哪里吗?”
厝今歪着头看着赵凌。
赵凌作出沉思的样子,抬手敲了敲额角摇头道:
“想不起来丝毫,怎么?厝今哥是觉得我吃得太多,想赶我走吗?”
赵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最雅致夺目的。
就算现在已经不用再以笑侍人,他还是习惯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态。
厝今虽然年长他,但到底是一个未经人事的淳朴男人,看他这般笑靥也是没忍住红了脸。
赵凌察觉到之后不动声色的转过脸,神色冷淡了一些。他无意再作媚态,这下意识流露出的神态让他厌恶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无措,支支吾吾半天。
小七没听出赵凌的玩笑话,他着急的拉着赵凌的手摇晃,望着哥哥厝今哀求道:
“哥哥,别赶凌走,我、我那份饭分给他吃!让他留在我们家吧!”
赵凌才来几天,但小七对他的喜欢已经赶得上最爱的牧羊犬卷卷了。
这个人虽然年长他,可在某些方面生涩单纯到无知的地步,很大的满足了小七的“大人欲”。
每次赵凌问出一些最简单的问题,小七给他解答后,他都会露出钦佩惊叹的神色。
让小七觉得自己就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他爱极了这个滋味儿!
小七的话让本来有些尴尬的两人一下笑出声来。
厝今笑完正色对赵凌道:
“凌,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愿意你一直留在卡拉斯。我的阿爸阿妈都很喜欢你,……小七也是,我只是在想,你的家人会不会在担心你。”
赵凌浑身皮肉白嫩,手上虽然有些茧子,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劳作造成的。
加上他举手投足的优雅也可以看出来,他一定出身非富即贵,这样被家里娇宠长大的孩子,丢了怎么会不着急。
同时厝今也有些担心赵凌不习惯他们的生活方式,大城市里的宝贝疙瘩也就新鲜两天。时间长了,难保赵凌不会觉得枯燥乏味和累人。
赵凌看出厝今的顾虑,他也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可是他本来也是个清苦的泥腿子而已。
得了郡主青眼在后院吃香喝辣,不代表他就忘却了曾经的苦难。
现在的生活已经让他非常满足了,比在郡主府的金银娇养都自在。
思及此,赵凌自内心的对厝今道:
“厝今哥,我觉得这里很好,我很喜欢。我想不起来我的父母家人,就算他们真的在找寻我,我也没有办法。”
厝今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赵凌虽然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但他现这具身体是有所谓的肌肉记忆的。
有些物件他从未见过,可上了手居然不自觉就知道怎么用了……
赵凌不知道自己是失忆了,也不知道在山下的繁华城市里有人找他找得快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