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了媽媽,失去了媽媽。
懷疑自我,懷疑人生,懷疑一切。那時候她不懂,總覺得她媽說的或許是對的。
很多年以後,她看見舒爾茨的研究才明白,受害者的能動性可以為加害者的性慾免責。
「你穿成那個樣子,不就是讓我來上你嗎?」
「你就沒錯?為什麼不搞別人偏搞你?」
這套話術再熟悉不過,有人的地方就聽得到。反正在這套話術里,穿得騷被騷擾了就是活該。其實仔細想想,這些話何其惡毒,何其愚蠢。
人們不會聽搶劫犯說「金子太誘人了所以我才搶劫,金子應該負全責」,也不會聽偷獵者說「熊貓長得太可愛勾引我去打一隻」,只會讓他們吃槍子。
可到了人身上,竟然成了受害者的錯?
那些加害者巴不得受害者把過錯攬到自己身上,這樣他們就沒有任何罪惡感,可以繼續堂而皇之地尋找下一個獵物。
猥褻、強姦沒有任何成本,反正說來說去都是女人騷,那男人為什麼還要約束自己呢?
受害者有罪論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穿長衣長褲不會保護女人,反而將女人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壓縮。有些女人沒有接受教育,主動或被動地變成了加害者的幫凶,但並不意味著她們那些行為就值得原諒。
真正該加大力度處罰的,恰恰是這些耀武揚威的加害者。化學閹割不現實,成本太高,直接物理閹割,一刀省事。
如果真的有了閹刑,他們還敢再犯嗎?
十五歲的李言喻不懂這些,她只能一邊哭一邊跑,堅強又脆弱,像個灑水車。
然而即便是這樣,李琦還是出爾反爾,高中畢業之後就沒給李言喻打過一分錢,她全靠日復一日地打工和助學基金完成了學業。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自此以後,李言喻性情大變,什麼也不關心,一心就只想著好好學習,徹徹底底地遠離這一切。大概命運覺得她有點太慘,所以才在往後的日子裡,安排了個周意。
儘管她最開始討厭他,討厭他的優越,討厭他那沒受過生活苛待的模樣,可還是在那些巨細靡遺的溫柔里逐漸被感化。
大概沒有他,她也很難在那樣走鋼絲一樣的日子裡堅持下去。
說起來,這也不過是千千萬萬個真實人生中的一種,再往後,沒有奇蹟,也沒有道歉,沒有救贖。一切遭遇都是非常冰冷的現實向,她全憑著一股韌性,努力抓住一切機會,不讓自己在人生任何節點懈怠跌落,終於終於終於得到了一個普通人生。
然而王志明還是找來了,要把她往地獄裡拖。她不會放棄的,還要活到親眼看著李琦和王志明遭報應。她不是十五歲,再也不會為這種事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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