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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第1页)

A市最大的图书馆内,现在已经到了闭馆的时间,六点钟,闭馆的广播发出来,人群开始三三两两地离开。

工作人员又巡视了一圈馆内,去确认没人还留在这儿,无奈图书馆面积太大,很难搜查到每处,就有些人抓住了这个机会,藏匿于馆内的每个角落当中。

最后一个工作人员把照明电源关掉,只有黄昏的日光透过玻璃窗,落在木地板上,他缓缓带着图书馆的大门又落了锁,之后才转身离开了。

片刻之后,有个穿着连帽卫衣的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他把拉链拉得很高,还带了黑色的口罩,几乎盖住自己小半张脸,但在露出来的部分,能看到他左面眼角有一条挑起的伤痕,看上去像是被什么利器所伤的。

他走到一处窗帘边,抬起戴着露出半截指尖的战术手套的手,用力把帘子拉开,露出来里面排排站着的五个人。

“你们藏的也太不专业了,得亏那保安没仔细看,不然早就把你们揪出去了。”

罗青橙有些迟疑地看向他,他们其实是在上一秒才进入副本当中的,刚到之后就看见了这个拉窗帘的男人,还没搞清楚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

“别惊讶,这图书馆除了你们之外,可不只还有我,大家都想着能赚一笔呢。”

许博言诧异地看向他:“用什么赚钱?”

男人冷哼了一声:“别装了,会进来的人都是得到过小道消息的,如果能抓到

一只书虫,去外面的黑市上卖掉,可是能拿到不少钱。”

几人互相对视几眼,又从男人那里旁敲侧击知道了更多的线索。

传闻市图书馆,因为馆中有很多历史悠久的藏书,吸收了天地灵气,就滋生出被叫作书虫的生物,它们以吸取书卷中的时间为生,而且只在入夜之后才会出现,白天天明时又隐于书页当中。

久而久之,就有人传出消息,说以书虫熬成汤药之后,就可以延长寿命。

书虫虽然对人体有益,但想要抓住也是很困难的,它们在黑夜里面就是绝对的王者,而且听觉极为灵敏,稍有响声就会引得所有书虫前去觅食。

是的,觅食,它们也会向往新鲜的血肉,遇到活人之后,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啃食。

不过它们也有弱点,那就是在天亮之前,晨光渐起之际,就是它们即将化形藏身于书中,最脆弱的时候。

有些在生活中走投无路的人,就把心思放在了捉书虫上边,哪怕只是一只,在黑市上都是天价。

现在天还没黑,没到书虫出来的时间,男人看了他们几个的装扮:“你们也太不专业了,穿的衣服走动的时候摩擦会有声音,鞋子也会出声。”

男人名叫罗轩,他确实穿了一身轻便的棉质衣服和软底鞋,走动的时候基本上不会发出声音,甚至为了降低呼吸声,还特意戴上了特制的口罩。

秦策思索片刻才开口:“那个书虫好抓吗?

“上次在黑市上见到有人卖书虫,还是在五年前。”罗轩靠着书架就地坐下,不知道从哪里还掏了一把匕首出来。

陈笛皱着眉:“这五年都没再有人成功过了,那是不是因为没人敢进图书馆啊?”

“怎么可能,每天都有人偷偷混进来,我都认识好几个兄弟来过,不过,他们在图书馆呆上一夜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应该是被书虫吃掉了吧。”

按照罗轩讲的,五年来有这么多人消失过的话,岂不是说明书虫远比想象中要危险得多。

但罗轩这话说得云淡风轻,并不是很担心自己生命安全的样子。

许博言看了看他:“你难道有把握?你知道书虫是什么样子的吗?”

罗轩指了指自己眼角那道疤:“有什么把握,不过是不怕死而已,我以前干的是催债的活计,喏,眼角这道疤就是因为上门要债被人划的,现在报应也到我身上了。”

“我得了绝症,没几个月好活了,过来拼一拼,碰碰运气,万一真能抓到一只,还能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

“不过我也不知道书虫是什么样的,黑市上怎么说的都有,有说只会爬的,还有说会飞的,还有说能附身在人身上的,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了。”

他们刚才站在窗边,其实没能看清楚图书馆的全貌,罗青橙穿过书架往外面走了走,注意到这是一个大体上是环形的图书馆。

他们现在的位置是

在二楼的书区。

往底下看过去,从大门口进来之后,左手边有一个小型的咖啡吧,右侧是存包处,然后就全都是按照环形布置的书架,靠窗部位是一排四人座的桌子。

而中心的部位是一个圆形区域,另一侧有着阶梯休息区直接延伸到二楼,平时过来看书的人也可以坐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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