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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第2页)

他立即想到位他举荐纪凉州的人,让何福把人叫过来。

早在急报传来之后,凌霄已经知道他会有这样的下场,阎钰山也已经察觉出,其实他和纪凉州是一路人,渐渐开始提防他。把他召入宫中,可能是阎钰山此生做的最大的错事,事已至此,为时已晚,隆宝气得从座上站起来,明黄色的龙袍微动,他拂袖怒指“大胆,说什么降世神兵,你这是叫朕故意送掉这大好河山”

凌霄的表情很古怪,他现在心里很平静,像笑,又不是在笑。隆宝看不穿他的意图,凌霄道“陛下,事态总有个轻重缓急,还需稍安勿躁。”

说什么稍安勿躁,他脾气已经算好的了,若是其他的帝王,怕是二话不说已经将凌霄斩。

他静默地看了凌霄一眼,心里很急迫、很浮躁。最终还是叫人把凌霄押入了诏狱里面,那里是关押十恶不赦的罪人的地方,暂且留他一条命,看看到底要怎么个稍安勿躁。

只经过一天一夜,纪凉州成为叛军的消息走遍大街小巷,似乎是有人想要打压他到底,消息传得太快,各个版本都有,连同茶馆里的说书人都在偷偷编故事隐喻。

顾云瑶也于一天之后听闻这个消息,铺天盖地的谩骂声,不少人要掘地三尺,想把纪家的祖坟都挖出来,顾云瑶放心不下,偷偷跑到纪府附近查看,纪府的门口围堵了许多人,都是来砸场子的,什么样的人都有,男女老少。门口被丢了许多的鸡蛋,纪府管事来开门的时候,激愤的百姓中,有人抡起拳头就干,不及拳头探进来的一刻,管事赶紧将大门合上。外面的叫嚣声几乎冲破天际。

巡城的一些卫队似乎也不管这件事,甚至会带着刀在附近转悠。

纪府里面还有一些小厮婆子,每天都不敢出门。

她忽然很难过,得知纪凉州还活着的消息的时候,疯了一般的高兴,随之而来就是一盆冷水灌头,怎么也不相信纪凉州会叛国,他肯定有他的理由。

顾云瑶偷偷在纪府的附近站了很久,直到桃枝觉得时候不早了,再看下去也帮不了什么忙,把她又拉回了顾府。

回到顾府以后,她还是止不住的难过,怕纪凉州有个三长两短,白日的时候,亲眼所见,纪府门口悬挂的匾额,差点也被那些激愤的百姓们卸下来,可能远在四川的靖王也已经得知了消息,还有尚留在侯府里的誉王他们也知晓了一切。

隆宝本不想把皇弟牵扯进来,实在忍不住,誉王在京中,他把他召进了皇宫里面,两个人彻夜长谈,第二日顾云瑶放心不下,特地到侯府里瞧瞧情况,几日不见,蔺月彤好似瘦了整整一圈。

她也不相信那个孩子会搞叛变这种事,若说以往她不够了解那个孩子,可誉王了解他,誉王还是他的启蒙导师,教会了他许多做人的道理。

纪凉州不会忘恩负义。

再者,那个孩子若是以前没有归属感,连生活了多年的王府都不觉得是家的话,如今已有大大的不同。

只因为京城当中,尚有一个人在等她。

蔺月彤揉住顾云瑶的手,很快顾云瑶就反握住她的,她如今怀胎几个月,人已经显胖了不少,手背也浮肿了,很是辛苦。

怕她想得太多,担心誉王有个什么闪失,顾云瑶陪她说了许久的话,直到蔺月彤觉得瞌睡,午后的阳光又暖洋洋地晒在她们的脸上,好容易在飘雪几天以后绽晴,顾云瑶先叫小丫鬟们将她扶回房中休息,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等,也不知道一天时间怎么过得那么快,坐在院子里干看着地上的影子,太阳就下山了。

顾云瑶不想哭,就是心里有什么压着,有点让她喘不过气,想到在午门的时候,偶遇到纪大人,他一直在等她,背靠着墙,他好似睡着了,闭着眼,眼睫很长,那个时候真是觉得他很祥和安宁,快要入夏了,天空中金芒光耀大地,他就披着那层金色的暖芒,好像从天而降的神。

有可能做了什么美梦,她快要走近,偷偷戳他一下给他一个小惊吓的时候,纪凉州的嘴角在瞬间,好似浮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稍纵即逝,那么快就没有了。

顾云瑶总想多看他笑起来的样子,因为他笑起来是真的好看。

纪凉州吝啬,不愿意多笑,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有一阵子她想方设法想逗他笑,偷偷缝了鞋袜给他,期待他穿上的样子。还在袜子上面缝了小小的“平安”两个字,希望他能够出入平安,一天天等的,就是盼着他能够早日回来。

以为他收了鞋袜以后,会高兴,出征前的凝重气氛,感染了每一个人,他只是深深看了她一眼,收下鞋袜以后没说什么,也没有真的在笑。

顾云瑶以为她缝得不好,他不喜欢,但是出征的那天看到他穿上她缝的袜子了,鞋还没来得及试一下,因为要穿战靴顾云瑶还是难受,怎么能够那么难受她抱着自己的双臂,偷偷地在哭,觉得纪府的下人们受到的委屈,都在她的身上一起受到了。

然后苏婉过来叫她吃饭,一下午她都在北园里面伺候蔺老太太,自从蔺侦仲蔺绍安父子失踪以后,蔺老太太茶不思饭不想,很快也病了,都是苏婉在伺候她。

她也不知道怎么安慰蔺绍安的这个表妹,可能她难受很多事,太多情况一起堆积到心头,苏婉默默地站在后面很久,直到天又黑了一些,她才按住顾云瑶的肩,让她一起跟着去用个晚膳。

夜晚的风有些冷,纪凉州待在篝火边上,他不喜欢和人交流,也不喜欢有人离他太近。也先族的人们,沉浸于一片欢声笑语当中,他们今日再次逼退了大孟朝的将士们,实在是太高兴了,有人拿来不少珍藏的美酒,其实都是从大孟朝的百姓手里抢来的。

不少人围着篝火跳舞,大概是他们种族的习俗,有人过来还要拉着他一起,纪凉州手里端着一个土窑烧出来的碗,黑面,不够精致,里面倒了一大碗酒水。不是什么琼浆玉液,喝进口中尤为辣喉。

他浅浅地尝了几口,有点不习惯,随即有个人走过来,是一个小姑娘。他连眼皮都没有抬,跟着小姑娘一起来的是也先族的一个头领,用蹩脚的汉语和他在做简单的交流“今日、你立了大功,这个赏赐给你。”

纪凉州是听懂了,在也先族的人眼里看来,但凡不是他们族群的人,都是可以随意用来交换的牲口,或者他们族群也分三六五等,最低等的人也可以相互往来之间用以交换和贱卖。

面前的小姑娘明显不是汉人,穿了一身也先族人的服饰,用兽皮御寒。

狼的皮毛作为坎肩挂在身上,小姑娘的脸有些黑,可能长期风吹雨淋,但五官生得不错。纪凉州只在那领和他说话的时候,看了一眼,再无什么兴趣。

小姑娘却因为他的这一眼,心里产生微妙的动容。

很快她被那领推到他的身上,挨得如此近的时候,才现大孟朝的男子生得真的俊俏,而且这个是特别俊俏。

哪像他们也先族的人,长期风吹日晒,大草原上天天跑,不是放牛就是放羊,陪伴自己的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所以他们的人,才希望去中原闯一闯,那里更加辽阔,土地更加肥沃,气候宜人,总能养育出更加精致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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