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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国民女英雄10四千(第3页)

岛国投降之后,内战开始,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无力去改变,因为这是自相残杀。

但她也不是什么都不做,那些欺压老百姓的,都会被她无条件人道解决。

百姓无辜,如果你欺压百姓,那和人人唾弃的鬼子,又有什么区别?

上一世,她死于1947年,这一世,她不仅活到了解放,还去BJ参加了开国大典,随后前往HLJ,定居于此,因为她的户口在解放之前定到了这里,三十岁的她经历了大半辈子的奔波,总算平静下来回归田园,心里是说不出的高兴。

她要在这里,等待岛国的彻底灭亡。

伊水于1953年的时候,才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找到了父亲,只可惜,他已经阵亡,巧合的是,就葬在距离她定居地三十里外

,正在修建的烈士陵园。

至于母亲,不知去向,家里的其他人更是无从谈起。

因为有烈士家属的认证,她被当地政府安置在黑省M市下面一个叫刘家屯的地方,分给她两亩地,这个时候其实还是有地主的,但是政府分给她,那就是她的,除非日后土改,在这之前,她都可以自种,还帮着她盖了三间土坯房,算是彻底的安顿了下来。

她的空间里,武器弹药、粮食、药品什么的,在这些年也都分发了出去,剩下的就是些桌椅板凳、少量药品,以及一些铺的盖的穿的用的,不过这些东西,她自己是不打算用的,将来要是遇到有需要的人,她再送出去即可。

她如今的这个家,每年10月就有可能下雪,至少有半年的时间在冬天里,粮食也只能种一季,以玉米高粱水稻大豆为主,山多林多湖泊水资源都非常丰富,所以除了种粮食,其他途径也能吃饱肚子。

之所以选择东北为家,是因为她出生在这里,所谓落叶归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更何况原主的父亲,也是有名的抗日名将,不然国家会这么照顾她?又是分地,又是帮忙盖房子的?当然,这也跟她捐了一二十根金条有关,虽然这只是她财产的十分之一不到,但对如今的国家来说,是十分珍贵的。

她之所以没有全部捐出来,是怕影响太大,她不想引起上面的注意,反正日后她都

会奉献出去,早捐晚捐,其实是一样的,之所以远离是是非非,选择农村,是因为她累了,奔波了十来年,她想在余下的日子,一人一狗,好好过日子。

她已经对外宣称自己不能生育,不会婚假,谢绝一切牵线搭媒的好意。

本来她这么说只是不想被打扰,没成想被传成了慰安妇,这个时候还都没有从战争中走出来,对她还有一点点的同情,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就会被唾弃,不管你是否是烈士家属,所经受的流言蜚语,是一辈子的。

想了下,最终没有出面澄清,因为她对外宣称的和慰安妇太像了,只有从那里面走出来的人,才有可能丧失生育能力,才有可能一个人过一辈子。

她就算解释又如何?有人会听她解释?

算了,就这么过一辈子吧,也许这样也是好事儿,起码自己的生活不会被打扰到。

而她之所以还留下来,其实也是想见证下岛国的灭绝。

至于日子逐渐恢复平静的老百姓,要怎么编排她,她也懒得去计较,总归只要不蹦跶到她面前来骚扰她就行了呗!

三十三岁的伊水,从民国到新中国,风风雨雨三十三年,她干过的事儿没人知道,但她自己却觉得与有荣焉,因为岛国从四五年开始,将会一年比一年衰退,直至这一代再也无法繁衍,他们就会在一辈子的煎熬以及懊悔中度过余生。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报应

两个字,绝不是说说而已,而需要用实际行动去验证。

两亩地对于伊水来说,还是能承受的住的,毕竟她现在才三十多岁,因为自己的那张脸太显眼,在外面,她始终是易容脸,而是奇丑,正因为丑,又有慰安妇的标签在,平时她都是独来独往,也没人搭理她,与她为伴的,只有她捡回来的一只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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