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喜帖之后,胡蝶看到两个熟悉的名字:锦树和菲儿喜结连理,百年和好。
“这是……真的么?”胡蝶瞬间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花了十八天,才将锦树收入囊中。那天晚上你陪着他唱了那首不负时光,他当众向你表白,可惜被你拒绝了。”
胡蝶讪讪地笑道:“不是拒绝,只是朋友之间的一点分歧。很常见,不是么?”
菲儿端起咖啡杯,慢悠悠地呷了一口:“然后换成我上台唱歌,我跟锦树合作了一首格桑花,是锦树的成名曲。那天晚上,我没有拒绝锦树的邀请,我去了他家做客。”
然后就是男女之间那点情事,两人在床上意外的和谐。
“锦树刚开始确实不喜欢我,但是我懂他,我知道他想要什么。那天晚上,我跟
锦树的X生活非常和谐,我想,他开始迷恋我了。哪怕只是一时的迷恋。我也觉得足够了。”
“然后呢?”胡蝶冷静地问道。
“我陪他去外地巡演,花了一周的功夫。期间一直都是我亲自替锦树打点行李。他只需要负责在舞台上唱歌。后来巡演结束的时候,锦树特地为我唱了一首。他说,他好像在我身上找到不一样的灵感……然后第二天下午,我们回到海城,锦树向我求婚。”
胡蝶无奈地耸耸肩:“你们这是闪婚吧?”
“闪婚没什么,我觉得理所当然。我愿意为锦树付出,他也能够在我身上找到不一样的东西。我想我们现在足够相爱,结婚也只是一个合法的过程。”
胡蝶点点头,将这份喜帖拿在手里,看到熟悉的新人名字,胡蝶心中陡然间升起一种古怪的感觉。
上一世,原主在选秀大赛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然后在摇滚圈子里结识锦树,原主被锦树的才华迷倒,甘愿做他身边的女人,做他的绿叶陪衬。
这一世,锦树的出现居然提前了,而且他选择结婚的女人不是胡蝶,而是别人。
这种感觉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微妙……
“我祝福你们,就像喜帖上写的,百年好合。”胡蝶也是毫不吝啬。
菲儿这次终于不再露出暗藏敌意的眼神,而是带着一点少女特有的纯真和期待:“谢谢你!胡蝶!婚宴就在下个月黄道吉日,我知道
你马上要出国。这样吧,今天晚上我们去玛雅猜想,我跟锦树合作表演,同时邀请你当嘉宾,ok?”
胡蝶本想拒绝,她白天要学习计算机编程方面的技术知识,可谓是分身乏术。
但是菲儿紧接着笑道:“也许这是我们少女时代的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出国之后,应该会留在国外工作成家吧?难道你会放弃国外优渥的薪水?”
胡蝶抿了抿唇角,笑道:“那好吧!就当是一次告别。”
两人喝完咖啡,便来到附近的大商场里闲逛。
胡蝶家境不错,父母都是科技公司的技术主管,每个月的零花钱也是相当宽裕。胡蝶在逛街的时候替自己买了一些精致可爱的饰品和时尚漂亮的衣服鞋子。
菲儿也买了几件价钱不菲的裙子,结账的时候,她掏出一张银行卡,很显然,银行卡就是锦树送给她的。至少菲儿跟了锦树,以后的生活开销用不着她自己劳心劳力。
看到菲儿出手大方的样子,胡蝶并没有露出任何异样。
在胡蝶看来,靠男人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傍晚五点半,胡蝶邀请菲儿去自己家里吃饭,但是被菲儿拒绝了。
“我知道全福路有一家很好吃的过桥米线,不如我们一起去吃吧?”此时的菲儿似乎将胡蝶视为自己新交的闺蜜,居然不再带着那种敌意和不甘。
看到菲儿兴致勃勃的样子,胡蝶暗道,大概那真的是爱情吧?
也许唯独爱情,可
以如此迅速地改变一个女人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