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仿佛就是天生的舞台王者。
在台下,他内敛安静,但是一上台。
气场全开。
随着一声尖啸,拉开了他与现场一万两千名观众的第一次见面。
这么多人,并没有多少人认识他。
除了一些欧美游客,以及一些资深的乐迷。
在港岛,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几乎与陌生等同。
但是,随着他的出现,现场所有人不自觉的被他所吸引。
极其强烈的摇滚鼓点,迈克尔踩着节奏,身体不断舞动。
爆炸开场。
迥然于之前所有表演的歌手。
之前不管是日本歌手,还是港岛歌手,选的歌都软软糯糯,偏流行。
但是迈克尔·杰克逊拿出来的这歌,叫做《beatIt》
这歌,在前世一经出世,便横扫了当年所有音乐奖项。
在1984年的格莱美颁奖典礼上,凭借这歌,一举拿下年度最佳录制、年度最佳歌曲、最佳摇滚男声三项大奖。
现场!
光是听着前奏,就已经引起了无数人的期待。
迈克尔杰克逊,对着话筒,干脆利落:
theyto1dhimdontyoueverearoundhere
dontannaseeyourface,youbetterdisear
thefiresintheireyesandtheirordsarerea11yc1ear
sobeatit,justbeatit
硬式摇滚风格的歌曲,在开篇突如起来如号角一般的重击声后,流畅跳动的旋律随之源源涌出。
迈克尔在其中激情而好斗地演唱。
现场沉默,而后是嘶吼般的疯狂。
现场一些人听懂了歌词,疯了一般,“卧槽,迈克尔,这歌太棒了。”
“这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新专辑歌曲吗?为什么不早点放出来?”
“他是谁,我太喜欢这种风格了。”
“摇滚,这才是真正的摇滚。”
在后台,一众歌手,也是震惊的看着台上。
面面相觑。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前不久还在和他们熟络的大男孩。
竟然在舞台上这么有爆力。
一歌,就把场馆内的气氛,推升到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