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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4頁(第1页)

曲寞讓她留在原地別動,馬上趕了過來。他本來就在大禮堂那裡上課,離這裡步行只需要兩分鐘。

他到了之後查看了以柔的發現,也覺得這裡面不尋常。他給詹姆斯打了電話,在電話中,他說威爾斯教授的死可能是另外有隱情。

詹姆斯警長正帶著人在下城區進行地毯式的搜索,接到他的電話非常重視,馬上帶著人回來了。他把這些東西拿去化驗,證實確實是尼龍材質的繩子,而且讓人興奮的是,那截燒剩下的繩結上面還發現了血液的殘留。

他們對血液進行了提取和化驗,證實是威爾斯教授留下的。威爾斯教授的椅子,上面的尼龍繩,繩子上的威爾斯教授的血液,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麼?

眾人做出了大膽的推測,威爾斯教授生前被人用尼龍繩捆綁在椅子上,因為繩子勒得非常緊,所以皮膚表層破損出血。如果兇手是為了殺他,那為什麼不直接動手,要使用炸藥呢?

或者兇手只是想要得到什麼,才把威爾斯教授捆綁起來。正巧,有人把炸彈裝在實驗樓里,他們就在爆炸中喪命了。假設這個推斷是正確的,那麼捆綁威爾斯教授的人很有可能是爆炸案中死者中的一位。

可三名死者除去威爾斯,剩下的兩個人都是實驗室里招進來幫忙的大四學生。他們兩個人不應該跟威爾斯教授有什麼仇怨啊?

「還有一種可能。」曲寞聽了詹姆斯的分析之後說著,「放置炸彈和捆綁威爾斯教授的人是同一個!他想要得到某些東西,更想毀掉某些東西,或者是證據。只要發生爆炸,那麼一切就完美的解決了。」

而且曲寞覺得這個爆炸案越來越不像費爾的手法,以自己對他的分析來看,他更喜歡血腥的屠殺和變態的剝皮,這麼粗魯的爆炸不是他的風格。應該是有人想要假冒他的名義,想要把這次爆炸案栽贓到他頭上!

那麼,這個人是誰?他究竟想要從威爾斯教授這裡得到什麼呢?他想要銷毀的又是什麼呢?

「實驗室里的刷卡機和攝像頭都被毀了,我們不知道到底都有哪些人進出過實驗大樓。」詹姆斯警長分析著,「如果兇手只是想要毀掉出入的證據,那麼只需要毀掉刷卡機和攝像頭就可以了。畢竟製作炸彈,再費力安裝不是一件誰都能完成的事情,這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那麼,兇手到底為什麼必須用炸彈呢?」

「他要得結果就在眼前!」曲寞看著一片廢墟說著,警方已經把坍塌的部分清理的差不多,現在開始著手拆除剩下的那部分,整個現場已經看不出大樓的模樣。

以柔聽見這話神情一滯,想了一下說:「兇手會不會就是為了製造混亂,然後魚目混珠呢?畢竟,實驗室里丟了什麼,毀了什麼,我們根本就無從得知。」

「你們研究的課題已經進入尾聲,裡面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曲寞似乎是想到了什麼,他詢問以柔。

以柔想了一下,回答:「在死者死亡一個小時內,對死者身上的器官進行摘除,因為採用的手法不同,可以讓器官在零下五攝氏度的溫度下保持七十二個小時左右。」這只是她們研究課題的非重點部分,卻非常有醫學價值。

如果這個技術能夠成熟並得到廣泛的推廣,對人體器官移植來說,將是個飛躍,將會挽救更多人的性命。

威爾斯教授曾經說過,等這個課題結束之後,他會把這項技術無償的公布於眾。而現在,那部分的資料隨著其他資料一起消失不見了。

「這個研究結果都有誰知道?」曲寞追問著。

以柔馬上回答:「我和教授,還有托馬斯、路易。其他人都是後來加入實驗室,他們只負責一些數據的收集、整理,根本就接觸不到這些中心的東西!」

「路易!」詹姆斯對這個名字有印象,當時他也在實驗室,卻並沒有受傷。他給出的理由是,自己去洗手間,發覺裡面的洗手液沒有了,就走到走廊另一邊的衛生間。

因為當時爆炸案的嫌疑人被鎖定在費爾身上,所以對於他的說法並未有過多的懷疑。現在想來,這個理由太爛。

詹姆斯警長立即帶人把路易帶回了警察局,可他卻拒不承認自己導演了爆炸案。他說自己有輕微的潔癖,而那天又做了實驗,沒有洗手液根本就洗不乾淨手。

他有潔癖的事情以柔可以證明,兩個人沒少在洗手間比賽似的洗手。詹姆斯讓人去他宿舍里搜查,並未發現有火藥之類的東西。在他衣櫃中,也沒有帶發現沾染火藥的衣物。難不成是他們的判斷出現了偏差?

除去以柔,就剩他和托馬斯知道這件事情。可是托馬斯在爆炸案中受了重傷,胳膊倒現在都不敢動彈。受傷?曲寞的腦袋中靈光一閃,立即問道:「托馬斯受傷去醫院,是誰陪著去的?」爆炸那天場面非常混亂,輕傷者都是自己去的醫院,腿腳、身體不能動的兩個人被醫護人員用擔架抬走。至於托馬斯是怎麼去的醫院,還真是沒有人注意。

「馬上查查,托馬斯是在哪家醫院就診,情況究竟怎麼樣?」曲寞見沒有人知道情況,連忙說著。

詹姆斯帶人去查,很快,結果出來了。經過他們查找,沒有在任何一家醫院找到托馬斯的治療檔案。但是托馬斯說自己的胳膊是嚴重骨折,需要三到四個月的時間才能恢復。而且他每天都端著胳膊,上面還纏著繃帶打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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