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心已经开始懵懂,心里眼里全部都是那洋溢着青春温静的少年,那些课文不过是在眼前晃过的一个个黑点而已,如何记得住呢。
后来,少年全家都搬走了,她千方百计的打听,知道他来了凌市读大学,于是,她卯足了劲,也考到凌市来……
凌市她是来了,可是这七八年的时间,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那个少年,后来她想明白了,少年不过是自己生命里的过客,既然是过客,终究会有永久的分离,他的存在,不过是告诉她什么是牵挂……
“发什么呆?”郭末点好了餐,抬头却发现辛拉正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辛拉回过神来抿唇一笑,“没有发呆,就是突然间觉得你有些像一个人。”
那个人早就已经成为一段永久的记忆了,现在突然间被郭末把这段记忆的门给打开了,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
“像谁?”郭末倒是很好奇。
“我以前的一个邻居,他在读高二的时候搬走的,以前经常帮我补习,我能够考入凌大,有很大的一部分他的功劳……”
辛拉轻描淡写的说道,已经收敛住心神,主动的将那一段记忆给尘封住。
记忆终归是记忆,本来就应该就属于过去,真的不能拿出来摧毁现在的宁静。
“现在呢?他在哪里?”郭末隐约觉得这个邻居和辛拉之间有些故事,所以追问了下去。
“搬走之前就没有见过,失去联系了。”
辛拉已经拿起刀叉,轻轻的切着牛排,目光清清淡淡的,似乎邻居只是邻居。
郭末这才察觉到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就算是有故事,那也是辛拉情窦初开的时候,跟现在的一切根本扯不上关系。
唇角一扬,明澈的眸子里闪过笑意,“我真的像他吗?你就把我当成他好了,这样的话,我们不就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辛拉没有屛住,“噗嗤”一声的轻笑,“认识的早好吗?说不定我们早就厌倦彼此了。”
“绝对不会。”郭末居然伸出两根指头,就要发誓,神情可是认真的很。
辛拉刚刚笑着说道:“相信你了,你看看你的样子,居然学那些毛头小子一样,动不动就发誓,谁也不会相信你就是大作家百益的……”
这时候侍者用送过来松露炒饭,郭末将炒饭移到辛拉面前,然后将她的牛排端过来,那双极好看的手拿着刀叉灵巧的帮着她切着牛排……
可能因为这双手经常敲击键盘,指尖下出来的是一段段优美的文字,使得这双手也被赋予了艺术气息,切起牛排来,根本就不像是在做事,反倒像是艺术的展览一样……
“我在你的面前
只是郭末,那个百益跟我可一点关系也没有……”
“是吗?可是我喜欢的是百益怎么办?”辛拉双手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用勺子吃着炒饭,目光充满着欣赏,一直看着认真帮她切牛排的郭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