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感知力快如意念,脱离感官,并且可掌握:自然因源。(自然因源:大自然的起因、起源)
只有认知到本我纯意识与个体意识之差异,才能: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甚至对全知全能也没欲望,种子的不纯得以减灭,可得:解脱。
即使接到高灵的邀请,也绝不要依恋或自满,否则可能重返旧路。
全神合一于瞬间(时间单位)及其线性流动,可得:诞生于辨识力的知识。
它可辨识两个极其相似的东西,即使它们的物种、特性、位置都一样。
它可越一切事物及其一切状况,并可破解时间的线性。故曰:诞生于辨识力的知识。
当个体意识的纯净与本我纯意识的纯净相等时,可得:解脱。
IV。解脱篇kaiva1ya-pada
神通来自天生、草药、咒语、自省或合神。
生命转换到另一个形式,是自然本因的水到渠成。
近因(眼前的行为)不能驱动自然本因,只是做出选择,像农夫开关水渠。
个体意识的产生,仅仅源于自我感知。
意识活动倾向的不同,导致不同的个体意识。一个原始意识,主导无数个体意识。
其中,入神所产生的意识,不受潜意识习惯影响。(不受业力影响)
合一者的行为不白不黑,其他人则有三种(白的、黑的、混合的)。
由此三者,潜意识习惯外显出来,随之结出相应的果实(果报相随)。
生命种类、空间、时间不同,但结果是连续的,因为潜意识习惯和记忆是一个整体的存在。
它无始无终,因为存在的意愿是永恒的。
潜意识习惯被原因、结果、基础、对象合为一体。后者消失,前者才消失。
过去和将来,以各自的形式,存在于不同路线的法则中。(时间=不同的路线)
它们或放大外显、或精微不显,都有自然的事物基本特性。
事物基本特性之转换的独特性=事物(客体)的个体性。
客体相同,意识不同,两者分道扬镳(所见不同)。
如果,客体不依赖于一个意识、不被认知,那会怎样?
客体之可知或不可知,依赖于意识对其色彩的反射。
个体意识的波流,永远被它们的主宰—-永恒不变的本我纯意识—-所知。
个体意识不能照见自己,只能被见。
因为主体和客体,两者不能同时被认知。
个体意识被另一个体意识所观察,观察者再被观察,无限后退,并带来记忆的混乱。
纯意识是不变的。个体意识转变成它的形式时,可认知自己的认知意识。(自知的方法)
由此,意识可同时被见者和所见着色(同时反射两者的色彩),便可认知一切。
个体意识被无数潜习性赋予多种色彩,但是为另一个目的(本我纯意识)而存在,并起联结作用。
见到个体意识与本我之差别的人,自我实现的执意将消失(灭除我执)。
于是,意识倾向于辨识力,并引向解脱之道。
辨识力的空隙中,可能出现其它来自潜意识习惯的思想。
如前所述,与去除障碍一样,消除它们。
甚至对最高认知力(无所不知)也不贪恋(平常心),可得:不论何时何地的辨识能力。此乃:法云合神(*11)。
由此,因果业力终止。(解脱)
由此,一切障碍和不纯消除了,知识无限,欲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