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燃烧,香味四溢。
溪流河边,少女闻着锅里的肉香,一双目光炯炯有神。这些日子以来,她每日都到小溪流旁蹭饭。
战事未起,赵爽也没有什么事情,每天都在这河边钓鱼。
“对了,这么久了,都忘记问你叫什么名字了?”
作为吃友,赵爽是不介意一个人和他一同发胖的。
而且,越多越好。
作为一个小胖子的阴暗内心,这个世界最好不要有瘦子。
“我的身份需要保密,不过你可以叫我小丽,或者丽儿。”
小丽?
赵爽翻了翻白眼,怎么这么土的名字?
小丽似乎看到了赵爽的白眼,有些恼怒。
“你那什么表情?”
“肉好了。”
赵爽赶忙将盘子里的炖肉端了起来,心中暗道:这个小丽在他这蹭饭的日子,胖了总有二十来斤,一双小拳头肉乎乎的,打起来肯定很重。
小丽咬了一口肉,砸吧砸吧嘴,感觉不错。
“这汤好鲜,肉好香。”说到这里,小丽又咬了一口肉,问道,“对了,这是什么肉?”
“兔肉!”
赵爽的话说完,小丽脸上有些埋怨。
“小兔子这么可爱,你怎么忍心把它下锅炖了?”
说完,小丽又咬了一口肉,嘬了一口汤。
“下次不允许了。”
“放心,下次我肯定不让你知道。”
“那就好!”
小丽点了点头,似乎有些满意善解人意的小胖子。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的情郎马上会来看我了。”
小丽有些兴奋,胖乎乎的脸上还有些红。
赵爽咬着肉,随口问道。
“总听你说你的情郎,他是做什么的?”
“我的情郎跟我是青梅竹马,他从小就喜欢舞刀弄剑,跟着一帮人行侠仗义,劫富济贫。他的梦想是成为个大英雄、大侠客!我也相信,他会成为一个大英雄、大侠客。”
小丽说这话时,目中放着闪闪的光芒,充满了憧憬之色。
不过赵爽看在眼里,想的完全就不是少女说的一回事了。
青梅竹马?加入社团的小混混?拿着刀收保护费?花痴追星少女?
嗯!
以赵爽的经验来看,一般这种情况,他们两最后的结果不是奉子成婚,就是这个小丽大着肚子被那个小混混抛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