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不凡蹲下身子,拿掉女孩的枯草。
只要买下了,就不必戴着这棵草了。
“丫头,你今年几岁了。”
小女孩露出怯怯的眼神,“我……我九岁。”
“饿不饿?”
“饿!”
这个字自内心。
“走,带你去吃饭。”陈不凡拉着她细细的胳膊。
“嘶!”小女孩倒吸一口凉气,眼眶通红,眼泪打转,都快哭了。
“怎么了?身上有伤?”陈不凡意识到了什么。
“叔叔每天打我,嫌弃我卖不出去,还吃他家饭。”
“叔叔?你们有血缘关系吗?”
“有!他是我亲叔叔。”小女孩脆生生道。
这般丧心病狂?如此可恶?
亲叔叔卖亲侄女?
什么人心,什么人性。
简直丧心病狂,丧尽天良。
说来话长,小孩没娘。
女孩的父母在去年得了一场重病,双双离世,家里的一双儿女托付给了弟弟。
作为抚养,家里的地和屋子作为报酬。
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信誓旦旦的保证。
又是好生照顾,必定抚养成人。
等离世之后,就完全变了嘴脸。
整天对小家伙不是打,就是骂,没过一天好日子。
喝醉酒了,有时候打一夜。
小女孩穿着赃乱的衣物里面,全是伤痕累累,数不胜数。
小女孩是姐姐,弟弟在两个月前就被买走了。
只留下她一个。
陈不凡如果早点知道男子如此行为,当时就该杀了他。
可惜让他走掉了。
陈不凡领着小女孩进入一家饭馆,店小二为之驱赶,说什么乞丐一律不许入内。
说他瞧不起人吧,也确实有苦衷。
做生意的,一个乞丐上门吃饭,谁愿意进啊,耽误生意。
直到陈不凡拿出仙石,放在桌上,店小二才点头哈腰,连忙赔着不是。
人就是这么现实。
每个人都在向现实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