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乔:“你工作都忙完了?”
沈修瑾面不改色地“嗯”了一声。
时家算得上琅琊当地的首富。
时家老宅是一座百年古宅,白墙黛瓦,古韵浓郁,每年维修的费用就高达数百万。而且时老爷子注重隐私,更是把旁边几家宅子统统买下来。
整个时家老宅便在时间长河里岿然不动,百年来都维持着原来模样。
沈修瑾跟苏乔下车,还没进大门,先听见时圣凌不服的大叫。
“爸,你就是欺软怕硬!沈修瑾是活阎王,我还是琅琊的混世小魔王呢!怕他干什么?!”
“你给我闭嘴!”时元勋怒道,“罚你在祠堂里跪了一晚上,你小子还不认错?!”
“我错哪儿了?那我对苏乔一见钟情的时候又不知道她结婚了!再说了,结婚怎么了?结了还能离啊!”时圣凌理直气壮,“俗话说得好,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沈修瑾一脚踏进门,就听见这一段‘宣言’。
他脸上无波无澜,脑子却连时圣凌埋哪儿都想好了……
苏乔拽了拽他袖子。
沈修瑾低眸看她,苏乔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小声又认真地道:“我这个墙角,没人挖得倒!”
沈修瑾原本想摸枪的手就放下了,转而牵住了她。
那厢时元勋被气了个半死。
“行,老子今天打断你一条腿,我看你还挖不挖!把棍子拿来!”
时圣凌一边往院子里跑,一边回头嘴硬,“您就仗着我孝顺,不跟您动手!您把沈修瑾叫过来,我跟他单挑!让您看看你儿子的厉害!”
他刚说完,忽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然后时圣凌一转头,就看见沈修瑾站在身后两米开外。
男人穿着最经典简单的衬衣西裤,外套一件深色风衣,笔挺得不见一丝褶皱,他肤色冷白,衬得长眉深目愈发幽邃沉冷,跟雕刻一般。
久居上位者,气场霸道。
沈修瑾压根不用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冷漠无痕的一眼扫过来,骨子里散发的压迫感就足够让人腿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