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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

对方是一口纯正的崇州话,说道:“喂,你是火炉丝嘛?(你是何律师吗?)”

我说道:“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对方说道:“哟喂,我做谋材生意的。姐儿勒,我一块朋友借我的欠,谢在赖起八给,我要打乖事嘛(我是做木材生意的。我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现在不还,我要打官司)。”

对方的话虽然听着费劲,但总比第一次来崇州时遇到的那个三轮车师父要平易近人一些,所以我连猜带蒙地还是辩出了大概意思,于是问道:“你朋友借你多少钱?”

对方说道:“毛几个欠,千万元。(没几个钱,千万元。)”

我脑子嗡的一声,身体触电似地弹起来,半跪在床上,又问道:“您说多少钱?”

对方回答道:“千万元。”

早听任建说过,崇州人属于典型的闷声发大财,很多看着不起眼的人在街边吃碗荞面,转身就上了停在路边的奔驰。以前我是打死不信,但这一刻我却确信无疑。千万元都还是“没几个钱”?简直就是土豪中的战斗机啊。

只是一瞬间,我头脑里飞快地作出了分析:标的额超过千万就得按司法厅律师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2。5%的标准收取代理费,也就是说这案子的律师费是二十五万元!

我只感觉自己心脏快要跳到嗓子眼,是以赶紧吞下一口唾沫给镇下去。我丝毫不会为自己的失态而羞涩,反而十分理解自己。

毕竟,二十五万元的律师费在仁至义或许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上行所这种一年的业务量只有三百来万的小所,这就是一单大业务。而对于我和任建,那则是天文数字!

我一边向任建作了个不要作声的手势,一边尽量克制着说话的音量,问道:“先生,您手里有借款的相关证据吗?”

对方回答道:“有借条。”

我又问道:“有银行转账凭证吗?”

我之所以要重点问银行凭证,那是因为我实在太重视眼前这个巨大得让我有些眩晕的案子。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在民间借货中,大额借贷必须要辅以银行相关转汇凭证,才能确定借贷最终是否成立。这个比较容易理解,毕竟按照日常行为习惯,谁都不可能带着上千万的现金进行交付。就算真是现金交付,那也得有现金来源证明。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款项借出的客观事实。

所以,像眼下这种千万元的大案,如果没有银行相关凭证作为辅证,就算你手里捏着借条,也不一定打得赢官司。

对方语气显得很不屑,说道:“哟喂,千万元走啥叶行,都是先金(千万元走什么银行,都是现金)。

我愣了一下,直觉告诉我这里面有些问题:就算是土豪中的战斗机,也不能说千万元就不用走银行吧?

我决定再次确认一下,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您朋友是欠您一千万元吗?”

对方似乎愣了一下,笑道:“哟喂,八是一切万,是千万元,千八、九十的千(不是一千万,是七万元,七八、九十的七)。”

我脑子又是嗡的一下,不过刚才是从下往上嗡,而这次是自上而下嗡。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说道:“哦,那行。。。。。。那明天约个时间面谈吧。。。。。。”

挂掉电话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暗暗对自己说道:何安之同学,虽然从千万元的大案子狂跌到七万元的小案子是特别的残酷无情,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你千万不要有什么挑肥拣瘦的资本主义享乐思想。再说,按收费标准来算,这案子也能收三千元律师费啊。

任建应该没听清楚对方的说话内容,还一脸纳闷地问道:“多大的案子,把你吓得话都说不出来?”

我头脑空白了几秒,然后无力地说道:“你说一句:七万元!”

任建继续一脸纳闷,老老实实地说道:“七万元。”

我吼道:“用崇州话说!”

任建吓了一跳,赶紧说道:“千万元!”

听到任建这样说,我心里反而感觉平衡,心道这充其量就是个语言误会嘛;就当是上苍见我日子过得不滋润,而特地给我送来一个玩笑吧。

我把刚才情形讲与任建听,那贱人还未听完便笑得花枝乱颤、奇贱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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