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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1页)

她这几个字说完,沈倦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站在那儿,半点反应都没有。

过了差不多五六秒,林语惊能感觉到自己耳根迅燃烧,火苗窜上耳尖,脸颊跟着有点儿烫。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脸是不是红的,但是她刚刚那么熟练又老司机的撩了一把,这会儿不能露怯。

林语惊说完以后转身撒腿就跑,都没敢去看沈倦是什么反应。

这一片儿地段繁华,出了老弄堂就是一片宽阔明亮,她身上套着沈倦的外套靠着路边儿走,也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她偷偷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没人,沈倦没追上来。

他竟然没有追上了。

跟电视剧里一点都不一样,怪不得当不了男主角。

啧。

林语惊是真心实意地不想谈恋爱。

没什么别的原因,她单纯觉得什么喜欢啊,爱啊这种事情不靠谱。

我买件当时很喜欢的衣服可能吊牌都不会摘买回来就不喜欢了,买支觉得巨美的唇膏色号涂个几天会觉得也就那样,追个星还三天两头换一次老公。

结婚了很多年的人说分开就分开,那么多年的磨合和感情,甚至加上孩子,都无法和相看两生厌的巨大力量相抗衡。

感情是说变就变的,没人能保证什么。

更何况是,这么……青涩懵懂的年纪。

相比来讲,她现在这个时间点,能够抓到手里的很实在的东西、比如分数什么的,更让人能够安心一些。

但这个人是沈倦。

林语惊心里第一千二百万次纠结。

她想无视,又做不到那么洒脱,心里念一万遍关我屁事大法好,还是会不受控制的被他影响、被他吸引、被他拉近。

那就试试吧。

哪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有把握的,高考还可能拉肚子失利呢。

不喜欢恋爱,但是喜欢你。

不想相信什么狗屁爱情故事,但是想要相信你一次。

因为对象是你,所以就算心里其实很没底,我也想要试试看。

真是一个勇敢的小gir1。

林语惊在心里默默地夸奖了自己一番。

勇敢的!面对!早恋!

……吧。

回去的时候不到十一点,晚上风大,林语惊走得很快,沈倦这个外套挺厚的,但她还是露着一圈儿脚踝在外面,进门的时候哆哆嗦嗦的。

一进来就觉得哪里不对。

林语惊脱了鞋,走进屋,扫了一圈儿也没有现哪里不对。

地面还是那么干净,灯光还是那么明亮,巨大的落地钟指针指向11,钟摆咔嗒,咔嗒,无声的摆动着。

快十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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