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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頁(第2页)

旗幟根本不在庇護所。

這回不僅圍剿的人傻眼,姜勇三個也傻眼。

他發誓,如果自己不幸被抓,別說吊起來審了,哪怕是扒皮抽筋,他也說不出旗幟去向的半個字。

他哪兒知道!

那麼高,那麼大一面旗幟,早上還杵在庇護所里,晚上就無影無蹤了。

他還想問呢,旗呢?旗呢!

發現每個庇護所里都沒有旗幟的那一刻,圍剿的隊伍燃起被戲耍的憤怒,緊接著就見可視距離里接連響起了信號槍,那正是他們的駐紮點。

但意識到不對已經晚了。

貧民區生存法則:能打死別只是打殘。

換到和諧社會,能給骨頭打斷,就別放著對方豎著從眼皮子底下溜走。

陳姝狠狠地將又一個踹飛出去,轉身間一拳暴擊後方人鼻骨,上步提膝,就又解決了兩個。

被擊倒的圍剿者紛紛失去站立能力,不是骨裂、骨折,就是腦內震盪,當場休克。

陳姝挨個拽過去,好像是在回應對面的信號槍。而見她放得歡快,對面就也放得歡快,倒還真成了交相輝映。

尋找對面的駐紮點要比圍剿費工夫。

方世傑一路上眼睛都快瞪瞎了,完全是靠著蛛絲馬跡去抽絲剝繭,分析自己的看法,仿佛是一條尋獵犬,摸索到了地方。

如陳姝所料,他們不會帶著旗幟去圍剿,怕成了送人頭,所以旗幟就樹立在駐紮點。

兩撥人互為虎視眈眈的盯著對方,既要和對方合作,又要防著對方奪旗,還要想著風聲一起就去奪對方的旗。

原本就不夠牢靠的二十人,當銀鑠帶人加入戰局後,當即亂中翻臉,都想能著,既然只要有旗幟在,不和別人組隊也可以判贏,那為什麼不在這個時候搏一搏?先搶了再說。

而混亂中擰成一心的銀鑠一隊,人雖少,力量卻齊,帶著最少的人成為了戰鬥中的優勢方。

羅森的腰好了,一改怯懦的形象,學著陳姝教給若拉的,晃上取下,搶前上步,攻向高大的a1pha。

當那一腿朝自己踢來,羅森肌肉都在顫抖,胃裡空空的泛著胃酸,周遭的聲音尖銳地刺進腦袋。

側躲!側躲!

他的腦袋在吶喊,身子的反應更快一步,他居然真的閃身躲過了a1pha的腿鞭。

眼睛驀地圓睜。

這一刻的成功大大激勵了羅森,他不再抖動,眼神也更加堅定,穿過對方腋下,提膝撞襠,旋體下壓,一氣呵成。

左手自外側摳著a1pha的下顎,冷勁搬拿,只聽一聲響,傷了頸筋。

擒拿住後,他迅摸向a1pha的信號槍,於夜空中炸響。

這一刻,羅森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暢快。

是否贏得比賽成為了次要,他由心覺得自己衝破了禁錮於自己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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