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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第2页)

那一年十八岁的景乐天,是街边贩卖盗版cd,流里流气,毫无生活品味的小混混,而我,就是被这样一个男人,蒙蔽了视觉神经,毫无原则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抛却了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大好前途,成了满嘴胡话、整日街头游荡的小太妹。

混在细柳街里,打架斗殴,偶尔进进局子。

若是扣下我们的是大叔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景乐天踢过去顶罪,但若是扣下我们的是某位警草,呵呵……我会奋不顾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喝酒、闹事、火拼,跟着景乐天,今天加入什么斧子帮,明天a进什么砍刀派,日子如流水,从指尖划过,活得也就越是没心没肺。

景乐天是我那一世里,惟一的男朋友,初恋、初吻、初夜、初爱,如果不是后来我掉进了下水道里,怕是还有一纸初婚。

跟着景乐天时,我还小,未成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就是觉得找一个混大哥的,很牛x。

他每日里,骑一个接近报废的破摩托,很拉风地驮着我,满城里招摇,似乎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何九的女人是他景乐天的马子,别人碰不得。

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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