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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规矩野心的开始(第3页)

你输了,对方将你吃干抹净,你赢了,对方还有团伙撑腰。

你抓住了那人小

辫子,那人说是听从团伙指令,你违背了团伙的规矩,所以他没错。

这就造成了博弈过程中,你的损失你真金白银的自己承担,而他若有损失,不过牺牲一些团体名声罢了。

从始至终,赢也憋屈、输更憋屈。

就像此刻的曹光。

宋天星在追捕他时,告诉过他,白冰即便有错,也只能由靖邪司内部惩处,外人动手,便是对靖邪司的挑衅。

但曹光想问,凭什么?

你们靖邪司的规矩,凭什么要管到老子头上?

就因为你们靖邪司强大,所以能给我制定规矩?

但老子的规矩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所以,当我比宋天星强大时,我的规矩,就盖过了靖邪司的规矩。

按照我的规矩,宋天星即便是个好人,也该死!

包括那位驻守双峰岛的元婴,不来招惹自己,便就算了。

但若想找场子,不管其是好是坏,等我强了,你就得死。

直到我的规矩,能压过整个靖邪司的规矩。

如果在整个过程中,靖邪司确实烂透了,我就是屠龙英雄。

我在成功无敌后,必然也要立规矩。

然后当有一天,新的少年,因对我的规矩不满,踏上抗争之路。

我就成了往日的恶龙。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纵观古史,所有事物不过换了几个角色,轮回上演,不断循环。

谁叫规矩天然偏向制定者?

规矩越偏,循环周期越短。

制定者的实力越强大,对规矩不满却又无力反抗的底层修士,就会越麻木不仁。

天下大同,与乌托邦,只能无限逼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

曹光庆幸,他是修士,他有挂,只要不死,注定无敌。

他要做修仙界规矩的制定者。

一鲸落而万物生。

当他无敌时,每隔一段时间,就当巡猎天下,不能让一些修仙大族与宗门势力,帮他制定规矩。(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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