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输了,对方将你吃干抹净,你赢了,对方还有团伙撑腰。
你抓住了那人小
辫子,那人说是听从团伙指令,你违背了团伙的规矩,所以他没错。
这就造成了博弈过程中,你的损失你真金白银的自己承担,而他若有损失,不过牺牲一些团体名声罢了。
从始至终,赢也憋屈、输更憋屈。
就像此刻的曹光。
宋天星在追捕他时,告诉过他,白冰即便有错,也只能由靖邪司内部惩处,外人动手,便是对靖邪司的挑衅。
但曹光想问,凭什么?
你们靖邪司的规矩,凭什么要管到老子头上?
就因为你们靖邪司强大,所以能给我制定规矩?
但老子的规矩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所以,当我比宋天星强大时,我的规矩,就盖过了靖邪司的规矩。
按照我的规矩,宋天星即便是个好人,也该死!
包括那位驻守双峰岛的元婴,不来招惹自己,便就算了。
但若想找场子,不管其是好是坏,等我强了,你就得死。
直到我的规矩,能压过整个靖邪司的规矩。
如果在整个过程中,靖邪司确实烂透了,我就是屠龙英雄。
我在成功无敌后,必然也要立规矩。
然后当有一天,新的少年,因对我的规矩不满,踏上抗争之路。
我就成了往日的恶龙。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纵观古史,所有事物不过换了几个角色,轮回上演,不断循环。
谁叫规矩天然偏向制定者?
规矩越偏,循环周期越短。
制定者的实力越强大,对规矩不满却又无力反抗的底层修士,就会越麻木不仁。
天下大同,与乌托邦,只能无限逼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
曹光庆幸,他是修士,他有挂,只要不死,注定无敌。
他要做修仙界规矩的制定者。
一鲸落而万物生。
当他无敌时,每隔一段时间,就当巡猎天下,不能让一些修仙大族与宗门势力,帮他制定规矩。(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