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邮戳已经是一个月以前的了。
撕开了信封。
大亦牛男看到了像是喜帖一般的邀请函。
读了两遍以后,才算是勉强弄懂,但看到第三遍的时候,却又觉得更加糊涂。
十年前。
大亦牛男曾出版了一本推理,名为奔拇岛惨剧。
即便当时红极一时,但时至今日,即便是推理迷也应该没人记得这本书了。
不过,这本书本来也不是大亦牛男写的,所以大亦牛男一点没把它放在心上。
不过,寄出信的人应该很喜欢奔拇岛惨剧吧
只是可惜,对于天城菖蒲这个名字,大亦牛男没有一点印象。
就在大亦牛男打算拿出另外一张纸的时候,便携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店长,时间快来不及了”
电话里传来了爱里的声音。
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点半。
话说回来,这只手表也是九年前那个自称是粉丝女孩送的。
“店长,有听到我的话吗”
焦急的声音把大亦牛男拉回了现实世界。
现在可不是睹物思人的时候。
大亦牛男将邀请函塞进口袋,随即开着车来到了一间公寓门前。
爱里坐进了副驾驶后,嫌弃的开口说道
“店长,你又变胖了呢。”
大亦牛男此时已经年近三十,由于工作变得稳定,所以在饮食上也更加宽裕,此时已经是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
“哎,毕竟我从事的工作是要拼命的,我是因为积攒了许多的压力,才变成这样的。”
爱里听到大亦牛男的话,有些不满
“你在说什么呀你不就是把女孩送到客人那里能有什么压力”
“说起来,我们这些才真的叫拼命呢”
爱里一边说着刺耳的话,一边把饼干塞在嘴里,手腕上的手环摇摇晃晃的。
“还吃呢小心你到时候也胖的跟猪一样”
“我我才不会呢”
爱里一边说着,一边整理着头。
说起来,爱里是个长相不错的女孩。
非常可爱。
简直可以媲美女明星,左上颚的一颗银牙,正好能够凸显她的孩子气。
男人都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吧
也难怪她会有那么多的回头客,会成为公司的红牌。
“你的手环不错哦,是老客人送给你的吗”
大亦牛男和爱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这个嘛我已经带了快有十年了。”
爱里把右手放在背后,好像是想要把手环藏起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