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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第2页)

他这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有时候还会犯二,可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所以,他极度不喜欢这种别人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演出风格都指手画脚的行为。

“哪怕我穿个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东西。”

他私下对詹姆斯说“你不觉得,兰斯有强迫症吗他总喜欢掌控周围的一切。”

詹姆斯觉得他想多了。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习惯被这种被亲爹亲哥从头管到脚的日子了。好意见接受,不好的意见想办法阳奉阴违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么独立、个性,绝对会被亲爹亲哥联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实对外在形象设计方面一窍不通,审美更是惨绝人寰。

于是,几乎没怎么考虑和挣扎,就很轻易地顺从了兰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对方按照喜好来打扮自己。

当林德再次见到弟弟的时候,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全喷出来。

乱糟糟鸟窝一样的金被打理成型,终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眉毛也修剪过,一个总是邋邋遢遢穿运动服和深色工装、踩一双旧雨靴的家伙,居然也会有换上不禁脏的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看起来干干净净、像大教堂壁画上金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这是被,被包养了吗”

“不好看吗”

“当然,看起来像极了娘炮”

“fuck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忌惮咧着大嘴,呲着两颗虎牙大笑的样子,可以说十分可亲可爱,毫无一点儿架子和距离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触摸到他、拥抱到他,甚至轻轻亲吻到他

后者的亲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里散出的冷淡。

当他们在碰触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边会出现一抹冰雪初融的浅笑,手指拨动,电吉他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鸣叫;看起来闹腾的家伙,绿眼睛也会流露出一抹温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转。

这就像是把铝丝放到空气中点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学反应

只要他们对视、微笑、脑袋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无数观众就会情不自禁地在舞台下疯狂尖叫。

在这种时候,连之前看不惯兰斯对詹姆斯指手画脚、多管闲事行为的西奥,也只能不怎么情愿地承认“如果不是兰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这么耀眼。好吧,也许兰斯将来不当吉他手了,还可以去干干造型师的活儿。”

然而,正当詹姆斯每天开开心心唱歌,表演也越来越受欢迎,和兰斯渐渐亲密无间的时候

某天,兰斯却拒绝了他一起玩的邀请,理由是“我得回家补作业了。”

空气瞬间安静。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一下子变得有几万光年那么远。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在补作业这个可怕词语下,近乎敬畏地瑟瑟抖。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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