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