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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时正,刑部大牢中,赫连镛被剥光全身衣裤,验明正身,稍事梳洗后换上囚服,带上五十斤的重枷,两脚脚踝铐上脚镣。
辰时二刻,赫连镛已被押解出刑部大牢,由五十京兵押送,甚至轮不到司狱出面,场面甚是浩大,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众一个时辰。
巳时半,反贼赫连镛游遍城内主要街巷,押赴市曹,行刑示众。
此刻沿路都是凑热闹的百姓,想着看看这率领八千贼兵,从山东一路打到京城的猛人,是不是身高九尺、腰围八尺。
传闻他能手撕虎豹,单臂举鼎,一对萱花板斧挥舞起来,犹如三头六臂。
结果只是个被穿了琵琶骨的苍髯老者而已,令人失望。
何四自打出了家门,就一路跟随着游街队伍。
凌迟这等大事,几年不遇上一次,这等稀罕的手艺活怎么能不去看?不去学?
至于那屠刀下待宰的是个鲜活囫囵的人,何四并不觉得忌讳,只觉得和烤鸭店里的师傅片鸭也没有什么区别。
反正按照传下来的规矩,杀人的剐人的是刀,又不是刽子手。
就算拿刀的是刽子手,但刽子手又何尝不是上位手中的刀呢?
刀俎又如何能怜惜鱼肉?
当初在私塾上学的时候,茂才夫子解说亚圣经典,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何四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夫子在教授这篇文章时,那时不时看向自己的轻蔑鄙夷的目光,大概因为自己是刽子手的儿子吧。
午时,赫连镛带着五十斤的重枷,一路走到菜市口,至于为什么没有囚车押运,自然是不想让他死得这么轻松,临行前提牢给他换上的干净囚服还是那么整洁。
这不算太平的世道,老百姓连向反贼扔点鸡蛋白菜都不舍得,况且那反贼对于老百姓来说,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之人。
行刑的台子上有块浅浅的凹痕,是用来跪犯人的。
何三水踏步上前,右手握着屠刀,用惯了斩的鬼头刀,忽然换上凌迟的小刀,有些不压手,他静静地站在赫连镛身后,这一行的规矩,防前不防后。
京城的刽子手一般都是背井离乡而来,何三水也不例外,这份行当虽然阴损,却是得钱不少,除了衙门下的月钱,更多是受刑犯人的家属贿赂,求何三水行刑时能手下留情,留一丝皮肉不断,不至于人分家,算是保全了全尸。
所以何三水家家境并不拮据,反倒比下有余,在京城是这等情况,回到老家顾安县乡里当个富就更不是问题了。
只是像赫连镛这样的反贼哪里会有家人来贿赂,三族都被夷了,就算有什么漏网亲族,和他划清关系还来不及呢。
行刑台下人山人海、人头攒动,驻扎刑台的几百京兵齐刷刷站在台后,一众百姓压低着声音议论纷纷。
何三水身后坐着的是监司刘大人,他微微侧头瞥了一眼,刘大人端坐在上,目光炯炯地看着那个被绑在木桩上的“死人”。
赫连镛没这么快死,但他死定了,凡是上了这台子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屎尿横流,污血飞溅,任凭再大的本事再高的胆魄,也熬不住三千六百刀剜肉之痛。
听说这位反贼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