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報警了。
李琦沒多久就帶著王蔚來了派出所,和民警交涉完,她才看向呆坐在一旁的李言喻。
李言喻披頭散髮、囚喪面,一臉呆滯地盯著自己的鞋尖,一言不發。
李琦和她說了很多話,說王志明不是故意的,以後肯定不會發生這種事。說反正現在什麼事也沒發生,趕緊寫諒解書撤案回家,不然以後日子不好過不說,傳出去還讓人看笑話。
李言喻默然搖頭。
李琦說得口乾舌燥,嬰兒車裡的王蔚也開始哭鬧。她終於失去耐心,指著李言喻鼻子大罵,說你要是鐵了心不想住這兒,那你就自己去找個家,想住哪裡住哪裡。
李言喻那時候只有十五歲,怎麼也想不明白她媽會說出這麼狠的話。
然而更殘酷的是,後來無數的事情都證明,那都出自真心。
大概是因為她油鹽不進,李琦又找到民警,解釋都是家務事,是女兒因為她離婚生了弟弟鬧情緒。總之一口咬定丈夫沒有猥褻女兒,都是女兒不懂事,希望警方不要拘留丈夫。
王志明和李言喻則各執一詞,前者說沒猥褻,只是發生了口角;後者說有證據,證據就是她的內褲,上面有王志明的體液,還扔在客廳里。
然而民警去找了一趟,卻根本沒找到那條內褲,還把王志明的媽也帶來了。
整個派出所就陷入了驚天動地的哭嚎聲中,他媽一邊哭一邊罵,罵李言喻沒有良心,家裡好吃好喝地供著,還空口白牙誣陷繼父,這是要把她的心肝兒子往死里整啊。
又罵她騷,小小年紀把胸罩內褲晾得到處都是,沒準兒是她自己爬上繼父的床玩仙人跳訛錢……
民警頭很大,這麼一通鬧騰下來,也有點不想管了,於是單獨叫來李言喻問她的想法。
李言喻堅持不諒解、不撤案。
她明白,如果這麼輕易地讓這件事過去,以後的日子會更加暗無天日。
李琦沒多久也進來了,先勸,說是浪費警力,畢竟也沒證據。又說自己有多不容易,已經離過一次婚了,剛生完孩子難道又要去離婚?
以後拿什麼養他們姐弟?
李言喻望著她,表情平靜,過了好久好久,才低聲說:「媽媽我疼。」
李琦眼淚一下就下來了,緩緩蹲下來抱住李言喻,嘟嘟囔囔道:「媽媽知道,媽媽知道你難過……」
其實她根本不知道。
如果她知道的話,為什麼又那麼對她呢?
母女倆抱頭痛哭,哭完了繼續吵架,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李言喻說自己有證據,而且上面還有王志明的精液,藏在他們誰也不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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