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已沉迷于财富与美人,比以前总是容易一些。”
“其他人不行?”
“他毕竟是剑君,就算是头快死的骆驼,也比我马槽里的马要大,但你是狼,狼一定可以对付骆驼,何况是匹快死的骆驼。”
“如果我不愿意呢?”
穿红的男人再次喝茶,随后慢悠悠地吐出一句。
“你的软肋还在。”
杜云的瞳孔收缩了一圈,他的眼中仿佛出现了光。
“难道你找到她了?”
“她若不在,我又如何能请动你!”
“她还好吗?”
“活着,一儿一女,不会武功。”
“我要亲眼见到她。”
“我带你去。”
…
杜云见到她时,她正站在远处的茅草屋外。黝黑的脸上没有当年的娇媚却有一股健康与倔强。
她正用满是茧的手掌编箩筐,两个小孩围着她打转,三个人的脸上都满是笑容。
杜云远远地看了很久,最后转身准备离去。
“不去见个面?”
杜云没有理会。他不擅长久别重逢。何况现在他又要去杀人。
…
孟希平坐在八人大轿上,此刻正要前往自己占地三万亩的剑坞。
他现在才三十七岁,便已成为天下第一剑客,他还有很长的时间去享受出名带给他的好处。
在以武为尊的天武朝,获得剑君的称号,就意味着一生不用为富贵担心。财富,美人召之即来。
他以前不懂享受,只懂剑,而今他已学会了享受,至于剑法,或许不如以前,但天下仍难有匹敌之辈。
他用的剑还是当年的剑,只不过剑鞘上镶嵌了许多珠宝。
作为剑君,他不得不体面。
即使杀人也得体面。
他现在已很少杀人,通常说一句话便可以制止纠纷,即使止不住,也会有人替他出手。
他已很少亲自杀人。
他觉得没什么人值得他亲自去杀。
此刻是满月时分,他就着月色经过一片小湖。
望着这片湖,他想起了自己的成名一战。
他就是在这里约战天下闻名的六凶,约战那六个能联手杀败江湖百派的怪物。
他当然不可能毫无伤,现在只要下雨,他的手臂就会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