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南认为这只是个仪式,签不签都没什么,不签他也可以收留它,反而还更自由些。
但狼崽硬要签,因为它知道,爹爹认为它长大了,可以报答别人恩情了。
他用刀和狼崽挖了一个大坑,将狼王埋葬。
将另外两只狼的尸体,装进了储物戒。
他在前面走,它一溜小跑跟随着,回来了。
天成看到带回来一头野狼崽,厌恶地看了看,捏着鼻子走开了。
他热了些水,给狼崽洗了个澡,自己擦拭了一下身体,在伤口处洒了些药粉。
缝补了一下道袍,这身道袍,之前被虎妖抓破,就缝了一次。
这次破得更厉害,已经是第二次缝了,皱皱巴巴的样子,又让他也觉得好笑。
他站起来,自己看了一下,道袍本来宽松,但现在前面比后背紧,前面也比后面短了至少一寸。
因为在野狼岭被撕掉了的布片,他并没有找到。
那一身道袍后背,被金水符烧掉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一块布,补了一个大洞。
有什么办法呢?等到明年才能领到新道袍。
将就穿吧,他笑了笑,总比没有衣服穿好些,再说,马上可以穿棉袍了。
快中午了。
他从储物戒取出,那两头狼妖尸体,天成看了目瞪口呆,围着它们看了半天。
这就是今天的收获,他想看看,它们能不能作过冬的食物。
这些妖兽活的时候残忍,将人作为自己吃食,死后皮肉如果能被人吃用,还能免除它们的一些罪恶。
这就是所谓的做恶自有报。
但看了半天,天成摇了摇头。
他也摇了摇头。
妖兽和普通禽兽不同,它们都生活了几百年,有的甚至上千年,皮肉已经变得太老。
如果有人嚼食,估计就像啃干树皮一样了,干树皮还能啃得动,妖兽的皮肉估计啃都啃不动了。
他做了红烧野猪肉、煎野猪肉,焖了米饭,迎接狼崽的到来。
他招呼狼崽,挨他坐下吃饭。
香喷喷的饭端上来,狼崽有滋有味地吃着,它第一次体会到被请上桌的幸福。
“吃好了吗?我是浩南,你就叫小北好了!”
狼王还没有给狼崽起名字,就去了,他看着它饿坏的样子,说道。
“太好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