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爭屬於人的鬥爭,別扯什麼文官集團、商人集團,大明有很多紳商出身的官員,站在東林黨的對立面。
關於投票決議,趙瀚只規定立法時可以投票,文官集團是很難達成共識的,也犯不著為了幾條法律而形成黨爭。若文官真的達成共識,胡亂修訂法律,那麼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朝堂出現了權臣;第二,官商勾結已經腐蝕中樞。
明末的輔無法做主,連內閣決議都要投票,那才是會刺激黨爭出現。這純粹是張居正給君臣留下陰影,繼任者矯枉過正,害怕權臣再次出現,內閣改為投票制而一團糟。
趙瀚《憲法》規定下的內閣輔,權力大概跟弘治、正德兩朝差不多。
而地方官府,也可以制定地方法規,必須符合《憲法》和《大同律》。在地方幾套班子達成一致之後,還要上報中央獲得批准。
此外,還有對軍隊的規定。
皇帝是大同軍的最高領袖,軍隊不可以干政。但是,武將在卸任指揮官之後,可以調任兵部做武官,甚至可以進內閣做閣臣——不可做輔和次輔。
英國的君主立憲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議會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
德國的君主立憲制,是二元制君主立憲,君主為國家元,擁有實權,可任命內閣官員,對議會的立法有否決權。
趙瀚設立憲法,有些類似德意志,但沒有議會的存在。
因為二元制君主立憲,是皇帝與權貴階級的妥協產物,而趙瀚根本就不需要妥協。二元制君主立憲,其妥協的結果是什麼?是議會在立法時,根本不顧平民死活,法律全都有利於權貴和資產階級。
趙瀚這部《憲法》就是個四不像,他真正的目的,是將自己的意志,以憲法形式確定下來。
比如,華夏民族概念,囊括漢族和其他民族,通通都是華夏子民。又比如格位論,人人在人格上生而平等,不准奴隸、奴僕這種存在。奉天承運皇帝,變成奉天應民皇帝。
還有就是法制,朱元璋開創性的,搞出法律上官民一體。趙瀚在此基礎更進一步,以憲法形式進行確定,官吏和百姓面對法律是一樣的。
開海,也被憲法確定。
後世君臣,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不准徹底的閉關鎖國,頂多因為戰爭而臨時封鎖港口。
甚至是男女平等,趙瀚雖然沒在憲法裡說。但人人平等,男女也該平等,女人就不是人嗎?
士農工商、僧道醫卜,各種職業也在憲法裡平等了。
趙瀚就是開啟一個時代而已,為後世君臣確定大方向。至於後世君臣,搞出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趙瀚才懶得去管,也根本不可能去管。
說不定兩三代之後,女官都會被廢除,皇帝又用上了太監——這種可能性很小,但很難說得准。
甚至,趙瀚還在憲法裡,埋進了擴張和殖民思想。
就是那句:華夏文明傳播之地,當為大同中國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乍看沒啥作用,但後世出現雄心勃勃的君臣,肯定會拿這句話作為擴張的理由。
關於曲阜孔家、龍虎山張家,包括武當山之類。趙瀚在關於土地的篇幅時談起,這些文化宗教勢力,可以尊敬祭祀,但必須嚴守土地法規,後世君主多賜半畝祭田,都屬於非常嚴重的違憲行為。
違憲,就是不守君之德!
清明節假期過去,趙瀚把陳文魁叫來,拿出鮮出爐的《憲法》:「就在這裡看,這份《憲法》,朕暫時不想公開。你主修《大同律》,就按《憲法》的框架來制定。」
趙瀚自去批閱奏章,陳文魁坐在旁邊慢慢閱讀,這位老兄愣是把大致內容背下來了。
及至中午,趙瀚把陳文魁叫去吃飯:「有何想法?」
陳文魁說道:「陛下高瞻遠矚,臣惶恐只能揣測一二。此《大同中國憲法》,頗類似明太祖的《皇明祖訓》。《皇明祖訓》,是寫給朱家子孫看的。而《大同中國憲法》,是寫給天下萬民看的,也是寫給後世君臣看的。」
趙瀚微笑點頭:「繼續說。」
陳文魁又說道:「《皇明祖訓》既為朱家祖訓,不免小家子氣,可又摻雜國事在其中,只能被朱家子孫束之高閣。便說那安南國,屢犯前明,明太祖以其恭順,而將安南列為不征之國。此大謬矣。陛下的《大同中國憲法》,很少談及細節,只立大致方略。此大音希聲也,後世君臣、天下萬民,可循陛下之道而治理國家,又可因時移世易而改變國政。」
「此言大善!」趙瀚頓時讚賞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