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家上下,集體沉默。
皇命無情啊,孫家是嘉善望族,不但被沒收大量田產,而且還被強行分家,移民三分之二的族人去北方。
反抗?
有人在分田時反抗過,而且還是嘉善富。至於反抗的結果嘛,嘉善富換了個姓氏,變成了配合分田的孫家。
孫家老太太立即換上笑臉,對自己的兒媳、孫媳、孫女們說:「既是皇命,自當遵從,你們都把鞋脫了。老身也脫,皇命不得違抗。」
老太太率先把鞋脫掉,也是纏過足的,但沒有變得畸形。
她的其中一個兒媳,卻在那兒瑟瑟發抖。
陳堯誨走過去一看,只見除了大腳趾外,其他四個腳趾全認不出了,讓人看了著實一陣犯噁心。這種小腳,走起路來有種病態的柔弱之美,但脫掉鞋之後就全無美感可言。
「她丈夫是做什麼的?」陳堯誨問道。
孫冬卿說:「這是草民二弟的內人,草民的二弟在做生意。」
陳堯誨對隨行吏員說:「回去查查,其夫名下,是否有特許經營牌照。若有,立即收回!」
孫冬卿心裡一驚,這是動真格的啊,幸好特許牌照在他名下。
又檢查小一輩的女童,結果十歲以下的,全都裹著那種畸形小腳。
看來嘉善縣的纏足風氣,纏到傷身的一二十年前也有,但數量非常稀少。最近幾年卻變本加厲,富家的小輩女童都是這種纏法。
醫生仔細查看之後,嘆息道:「年齡最大的這位小姐,腳骨已經完全變形了。從此之後放腳,或許能更好走路,但恢復原樣是不可能的。其餘幾位小姐,還有恢復的可能,今後切不可再纏足。」
陳堯誨把那女孩叫過來,問道:「你幾歲了?」
女孩回答:「十歲。」
陳堯誨又問孫冬卿:「這是你女兒?」
孫冬卿帶著討好的語氣說:「正是,還請縣尊寬容,草民立即給女兒放足。」
陳堯誨卻問:「十歲為何不讀書?」
孫冬卿回答說:「在家裡讀也是一樣,小女兒家,拋頭露面不好。」
「又沒強制你的女兒讀普通小學,你是本縣富,為何不送女兒去讀女校?」陳堯誨呵斥道,「無視皇命,罪不可赦,你孫家的食鹽經營牌照沒了!」
孫冬卿頓時愣住了,隨即哭嚎道:「縣尊饒命啊,還請縣尊高抬貴手,草民明天……不,今天就送女兒去讀書!」
三年小學強制教育,說實話已經管得很鬆,實在不送子女讀書的,官府經常睜隻眼閉隻眼。
但今天既然被逮到了,陳堯誨肯定要立威的。
大同朝的官兒,如今六成以上都屬於野路子,可不是正兒八經的科舉出身。隨著強制分田和分家搬遷,根深蒂固的地方秩序早被打破,一個知縣就能把士紳望族給摁死。
各級地方官,也喜歡這麼幹,只要程序合法,打壓的家族影響越大,官員鐵面無私的名望就越高。
一縣富,竟因為不送女兒讀書,就被知縣訓斥到痛哭,還被取消了鹽店經營權。這要放在大明,怕不被人給笑死。
而且經過內閣補充過的聖旨很有意思,只懲罰纏足女子及丈夫,卻不嚴懲他們的父母。但這玩意兒可以配套啊,纏足到傷身的女童不能讀書。父母不送女兒讀書,又會被懲罰。
什麼?你說學校不收?那我不管,我只知道你不送女兒讀書。必須嚴懲!
陳堯誨還在繼續訓斥:「無論男女,都要讀完三年小學,這是不可違背的皇命。今日只是取消你鹽店經營權,若有再犯,你的其他生意也要額外徵稅!」
孫冬卿本來還在痛哭,聽聞此言,忙不得點頭:「定不再犯,定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