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任何好运都不可能维持一辈子。”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理石铺就的光滑地面上,眼前却总是时不时浮现出当年和季柏屿一起走过的,满是泥水的羊肠小道。
我们一起采野菜,摘野果,分享同一个馒头,也一起相拥着躲过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
那些细密的雨珠串连成如今我眼前的水晶灯塔。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幢金碧辉煌的建筑。
季柏屿大三那年就进入了季氏集团,但他一次也没有带我来过。
他说,那样的地方我适应不来。
真可笑,荆棘丛生的泥沼我爬得出来,光辉灿烂的摩天大楼我却适应不来。
我趴在人行道的花坛上干呕,只觉得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呕出来。
吐到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吐之后,我撑着石板,勉强坐在地上,脑门上的青筋却一突一突的,像是要从我的脑袋里跳出来。
视线范围内,不合时宜地出现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我抬头看去,竟然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郁漫将我带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她始终戴着墨镜,红唇轻抿,神情凛然不可侵犯。
对比之下,我的邋遢形象尤为惨烈。
即便如此,她还是顾及形象地问我想要喝点什么。
我自然是喝不下的。
郁漫也不强求,自顾自点了一杯:
“你倒是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
她若有似无地低下头,我却像只被踩中尾巴的猫,“蹭”地把满是伤疤和老茧的手藏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我每天都在为钱发愁。
学费是钱,每天的食物是钱,过冬的衣物是钱。
可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能做的工作很有限,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工地愿意要我。
一放学,我就去那里挑沙子、捡砖块、绑钢筋。
包工头可怜我年纪小又是女孩子,没让**太重的体力活,却也不想白付给我工资,所以我每天必须完成双倍的活,才能长久地留在那里。
手上的老茧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郁漫又抿了一口咖啡,握住杯把的纤细手指格外白皙美丽:
“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找你?”
“我和柏屿要结婚了。他如果非要养着你,我也不是不能答应。但金丝雀就应该要有金丝雀的自觉。”